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

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近日

昭通警方公布3起

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典型案例

详情如下

3月28日,曹某某(男,55岁,威信县扎西镇人)在扎西镇龙井社区的出租屋内看抖音时刷到一段内容为“农民工王某才等人因讨要工资无果,将老板一家三口灭门,不要欺负老实人,有支持的吗?”的视频,并附一男子倒地视频。随后,曹某某在未核实视频真实性的情况下转发该视频,造成不良影响,于当日被传唤至扎西派出所进行询问。经询问,曹某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曹某某已被威信县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4月9日,昭通市威信县公安局水田派出所在开展日常工作时,发现魏某某(女,威信县水田镇人)为博人眼球,于4月8日在抖音平台上虚构相关事实,发布主题为“这几个偷人的,还在水田”的视频,并配文“水田某小学出现几个女的人贩子,大家注意你们子女,一定不要让他一个人回家或去学校路上”,造成不良影响。经威信县公安局调查取证,查明魏某某编造相关虚假信息,并在网络上散布。魏某某到案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删除发布信息。

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4月21日,昭通市彝良县 一网民在新浪微博发布帖子,称“警察打死一个农民卖药人”。

经核实,该信息系虚假信息,实为4月10日角奎派出所在县城小河桥处救助一名精神病患者。胡某不明真相,为博取眼球便在网络上发布不实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在事实和证据面前,胡某对其编造、传播网络谣言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在民警的批评教育下, 胡某认识到编造、传播网络谣言的危害性,并主动承认错误,愿意澄清事实,降低发布谣言造成的危害后果。目前,胡某因编造、传播网络谣言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每个网民都应该

对自己的言行负责

不要为了博眼球、赚流量

而编造、传播谣言

来源/昭通发布 @网信云南

终审/胡华玉 编审/保进 校对/何淑倩格 编辑/马思

投稿/ ztsxwzx@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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