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营造安畅舒美好的高速公路路域环境,5月7日,常德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积极推进“轻微不罚”“首违不罚”工作清单,坚持刚性执法与柔性执法相结合,办理了一起违法占用高速公路桥下空间“首违不罚”案件,彰显了高速公路执法温度。


执法现场

此违法行为发生在G56杭瑞高速常吉段K1086+900处桥下空间,数名村民在桥下排水沟上搭建水泥盖板用于木材运输,横穿整个桥下空间,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二十二条规定,而且存在桥体和通行安全隐患。经调查核实,该当事人系首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在执法人员指出问题后,当事人积极配合,在规定期限内拆除了设施,消除了安全隐患,并承诺今后不再实施同类违法行为。根据《湖南省交通运输领域“轻微不罚”“首违不罚”清单(2025年版)》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其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并与相关部门积极协商解决木材运输道路问题,赢得了当事人的理解与好评。

下一步,该支队将继续践行“执法即服务”理念,进一步推行“轻微不罚”“首违不罚”清单,把握好情理与法理的界限,传递执法温度;同时,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高速公路通行环境。

来源:指尖新闻

作者:张颖

编辑:邱琪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