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考生:
根据大连市人社局《关于2025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报名的通知》文件,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实行属地化管理:
凡在金普新区注册的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本单位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符合辽宁省和大连市相关条件均可申报卫生高级职称考试。
二、网上报名
请考生于4月27日—5月23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在线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下载打印《辽宁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考生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将作为后期评审的数据依据,请考生务必逐项规范、认真填写。《报名表》须经本人签字确认和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请于5月6日—5月26日(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30)由本人或所在单位持《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到金普新区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未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不再安排补报。
2.现场确认地点:金普新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开发区金马路260号人才广场218房间)。咨询电话:65891589
四、报考人员现场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
1.《报名表》(2份),须经本人签字,所在单位审查盖章。
单位须对考生学历、任职时间、年限等公示,无异议后,经办人在《报名表》的“单位审查意见”一栏注明“经公示无异议”,并签字加盖公章。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由单位统一报名的考生不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3.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现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现有专业技术岗位受聘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提供岗位聘用审批表;其他人员需出具近5年社保缴费证明(可登录辽宁省政务平台查询)、提供单位聘任证明(附件5)。
6.临床、中医、口腔类别的主治医师报考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试,需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承诺书(原件1份,附件4)。
8.有下列情况的,考生还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取得国(境)外院校学历(学位)的人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报考有执业资格要求专业的人员,需提交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不能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需用人单位提交相应情况说明。
现场确认后,报考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岗位受聘材料、学历认证报告、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等原件返还考生, 其他材料由资格审核部门统一留存。
注:现场确认材料排列顺序,请申报人员按顺序排列:
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现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现有专业技术岗位受聘材料复印件→承诺书原件→其他材料。
附件:
1.辽宁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试与评专业目录
2.辽宁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
3.大连市2025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点名单
4.承诺书
5.聘任情况说明
大连金普新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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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 金普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连金普新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编 辑 | 徐颢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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