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触动您的车辆把手,引发报警”。
能够将“偷盗未遂”用这样的话语描述出来,真不知道这样的家庭究竟能塑造出来什么样的孩子。
北京一男子在五一小长假期间来到汉中游玩时,遇到了糟心的事。
1.
孔明有一句非常经典的话: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今天这起事件正是如此,“睁眼说瞎话”、“说谎话不打草稿”这些形容词简直就是这件事的完美写照。
趁着五一节假日期间,北京一男子驾车与朋友来了一场自驾游,本次的目的地是陕西汉中。
夜色渐浓,男子找到了一处歇脚的地方,汉中的一家酒店。
因为酒店内配备有温泉,男子一行人便不想携带随身行李直接轻装上阵,于是便将所有的行李都放在了自己的车辆内。
车子就停在酒店的大门口,而且男子的车子是带有“哨兵守卫模式”也就是监控警报,所以男子才会放心这么多行李放在车内。
原本就一路奔波,男子一行人便在酒店休息了。
没想到就在一行人安然如梦的时候,男子放在车内的行李却被人惦记上了。
当天夜里凌晨5点多,两名看起来像是少年模样的男性从远处骑着电动车靠近了男子的车辆。
这个时候说早不早说晚不晚,在大街上基本都见不到几个人。
这两名少年出现在这里确实有些奇怪,很快,在男子车辆的监控视频中他们就明白了这两名少年究竟想要干什么。
只见两个人看到了停靠在路边的车辆之后,便将自己的电动车放在了一旁,来到车跟前晃悠。
应该是因为有酒店的缘故,所以周围与男子车辆挨着停放的还有一些其他的车辆。
这两名少年不紧不慢的在车辆中间穿梭,像是在寻找自己的“猎物”。
等转到男子车辆周围的时候,一名少年突然表现的有些兴奋。
他打开了手机的手电筒,对着男子车辆内部的后排座椅观察了起来。
另外一名少年看到这一幕后便站在了距离这名少年的不远处,一会儿看看少年,一会儿再看看周围,四处张望。
拿着手电筒查看车辆的少年看着男子放在车后排座椅上那满满当当的行李,原本慢吞吞的动作瞬间变的迅速了起来。
只见少年将手电筒重新关上,把手机放进自己的口袋中,走了几步拉到了主驾驶室的门前。
少男上前一把拉住了驾驶室的车门,但是没想到的是,车门没有被拉开,反倒是男子的车辆闪起了报警灯并发出了报警的声音。
两人见状赶忙离开了车辆,骑着自己的电动车跑了。
可能这两名少年觉得自己也没有得手,也没有留下什么证据,应该不会有什么后续问题。
但他们不知道的是,车上的监控系统早已将他们所有的行为全部记录了下来。
2.
男子被惊醒了之后,看到自己的车子发出了警报声,于是便调出了车辆监控进行查看。
看到了手机传来的视频男子才知道,就在刚刚自己的行李差点儿就被人偷走了。
虽然两名少年最终并没有得手,男子因为将车辆上了锁没有造成财物损失,但这并不是说这两名少年没有这个意思。
没有丢失财物是因为男子有警惕意识,并不是少年不想偷。
所以为了社会安全考虑,也为了让两名少年意识到自己的问题所在,男子选择了报警。
他将整件事情的经过告知给了警方,并且表示自己有监控视频,有证据。
因为迟迟没有等到两名少年以及家人的道歉,为了提醒他人,男子将自己的经历做了简单的描述发布在了社交平台上。
这一发不要紧,后脚少年的家人就联系到了男子,要求他把视频删除。
因为男子的车辆监控视频将少年清晰的正脸拍了下来,少年的家人担心其今后的成长问题,便联系了男子。
少年的家人只字不提少年的错误行为,只说男子侵犯了少年的肖像权。
男子一听这话更生气了,合着自己的东西差点儿丢了,反过来没有得到对方的歉意,反倒被人倒打一耙。
明明是少年偷盗未遂在先,作为家长不但不正确引导、追究其过错,反倒是先注意自己孩子的形象问题。
都已经产生偷盗行为,还有什么形象可言。
怕别人都知道自己孩子是个“盗窃犯”?
那为什么没有早点教育呢,事情发生了想起来孩子的形象问题了,不觉得太晚了么?
更让人生气的是,少年的家人完全不承认这样的行为属于偷盗,而是强调他们作为未成年只是出于好奇“拉车门”。
没有见过京牌车辆,所以好奇拉了一下车门。
这样的解释连网友们听起来都局的荒唐难以接受,更何况是男子本人。
从少年的家人联系男子道现在,没有过一句道歉。
少年的姐姐还以“触动车辆把手”为由,不断的联系男子删除网络上的视频。
不仅如此,这家人还将男子发布的视频进行了举报,理由是“侵犯肖像权”。
对于一个“罪犯”而言,重要的难道不是道歉么?
都已经一个望风一个行动了,摆明的盗窃现场,男子简直对这家人处理问题的方式感觉到无语。
少年的姐姐还称,如果男子删除了视频那双方可以进行友好协商包括道歉。
这样的逻辑真的不是反着来的么?做错了事最先做的应该就是道歉吧,而不是出于自己的目的达到了自己的要求之后,才“考虑”道歉。
为了不再让自己生一些莫名其妙的气,男子将所有的证据材料进行了整理,提交给了警方已经立案调查了。
孩子的教育离不开家庭成员的正确引导,在其还分辨不了是非对错的时候,家长要做的就是给与其帮助。
过度的溺爱和袒护不仅不会为他们塑造良好的成长环境,反倒是会让他们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资料参考:当事人“电动正经王”——《撬车门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