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条网传视频中,老板与顾客在反复沟通,说那时候我们服务员对你这么好的态度。你们却对我们的服务员骂骂咧咧?
老板指着门口的字告诉他,我们的店门口也贴着禁止吸烟的字样。随后老板说,“这次给你免单,你以后别来了。他们不欠你,要欠我欠你。”
在视频下方马上,有网友表示,老板是酥骨焖鱼,非遗继承人,在当地很有名头。也有网友表示,他也是抽吸烟的但支持老板的做法!见到有很多公共场合是禁止吸烟的,都是为了大家的健康着想!
相关视频引发关注,5月6日,该店老板介绍,店内老人小孩比较多,不允许抽烟,在该客人抽烟时多次制止,他的朋友也劝说,对方还是抽。
对此,评论区中,有不少网友分享类似的经历:前天去饭店吃饭,我们先到的,隔壁桌抱了个小宝宝,我抽烟,看着情况,我主动跟朋友说换桌,坐外面,谁知道隔壁桌听到后,直接说他们是打包的,她们抱着孩子在外面等。
有些时候互相考虑一下,谦让一下,没必要因为小事争吵!老板没问题,我也是抽烟的,看到禁烟的餐厅绝对不会抽,实在忍不住跑店外抽根
也有不少网友调侃:人三鬼四!拜他四下就是说他不是人,虽然免单了,老板并不怂!老板是个厉害角色,不要以为是老板怕他了,服软了!
更有不少网友强调:你有拒绝别人抽烟的权利,别人也有不去消费的权利。凭什么免他单?规定餐厅就昰禁止吸烟!老板应该报警再通知控烟办再处罚他!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到底该怎么看?
第一,老板有权赶走抽烟顾客吗?有没有违法?
首先,根据《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第10条规定,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标识,并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告诉大家一个最基本的常识,餐厅属于“室内公共场所”,必须全面禁烟。并且,法律白纸黑字写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标识,并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因此,在这起事件中,这家店门口贴着禁烟标识,服务员也多次劝阻,已经尽到法律义务。就像电影院有权请大声喧哗的观众离场一样,餐厅老板也有权维护店内环境。
但要注意,赶人不能动手或辱骂,否则可能涉及侵犯顾客权益。这次老板选择“免单劝离”,既表明了态度,又避免了肢体冲突,算得上教科书式操作。
所以说,老板完全有权请抽烟顾客离开,但处理方式要讲究方法,避免矛盾激化升级,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第二,免单是认怂还是高招?
根据《民法典》第533条规定,合同成立后,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当事人可以协商解除合同。
按照现行规定,如果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顾客在禁烟场所抽烟属于违反约定,老板有权终止服务。
但直接赶人可能引发“强制消费”争议,免单相当于主动解除合同,既表明立场,又避免被反咬“强制消费”。
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你去餐厅吃饭,服务员上错菜,老板给你免单赔礼,你能说老板违法吗?同理,顾客违规在先,老板用免单息事宁人,反而可能规避更大的纠纷风险。
所以说,在这起事件中,老板还是比较聪明的,选择免单是止损妙招,既不违法又能化解冲突。
第三,顾客骂人,老板能追究吗?服务员被辱骂可报警,老板有权要求赔偿!
首先,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同时,我国《民法典》第995条也规定,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因此,公然侮辱他人可处拘留或罚款。顾客对服务员骂骂咧咧,已经涉嫌违法,服务员完全可以报警。如果造成精神损害,要求赔礼道歉甚至赔偿。
现实中,很多老板怕麻烦选择忍气吞声,但这次老板直接喊话“他们不欠你”,既保护了员工尊严,也提醒顾客:遵守规则是底线,互相尊重才是王道。
最后,一句话总结:禁烟不是“小题大做”,而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免单不是“认怂”,而是老板的智慧选择。
下次遇到类似情况,记得先亮规则,再讲人情,法律永远是你的后盾!
(本文法律分析仅供参考,具体案件以司法机关认定为准)
对此,您怎么看?
下方评论区等候您的高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