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泰州某米业公司,长期拖欠高邮某物流公司运输款达34350元。无奈之下,高邮某物流公司将泰州某米业公司告上法院。本以为有了法院的生效判决,事情能够得到妥善解决。可谁曾想,泰州某米业公司依旧我行我素,拒不履行判决义务。致高邮某物流公司向泰州医药高新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干警通过各种渠道,查询被执行人泰州某米业公司名下的财产状况。然而,调查结果却令人大失所望,被执行人名下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连实际经营地址都没有。高邮某物流公司也无法提供任何财产线索。这无疑让案件的执行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僵局,执行工作仿佛走进了死胡同。

但是,执行干警们并未放弃。他们对泰州某米业公司的企业性质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公司系一人有限公司,公司的股东、法定代表人均是顾某。这一发现让执行干警们看到了新的希望,他们多次通过电话联系顾某,希望能够通过释法明理,督促顾某履行义务。然而,顾某却采取了消极躲避的态度,拒而不接,试图逃避责任。

面对顾某的逃避,干警们从其身份信息入手,发现顾某系本市居民。通过公安机关的协助,查询到了顾某的居住信息,位于泰州某小区。在查询该房屋权利人确为顾某后,执行干警立即前往该小区,成功找到了顾某家人,并耐心向其家人释明了一人有限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股东及法定代表人可能面临的严重法律后果。顾某家人听后,表示会督促顾某积极履行义务。

也许是对法律后果的畏惧,亦或许是看到了执行干警永不放弃的决心。次日,顾某主动联系法院,并当场履行了全部义务。

撰稿 | 钱 鑫

编辑 | 陈 璐

校对 | 王 萌

审核 | 郭丽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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