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厦门市海沧区司法局联合相关部门通过厘清权力边界、创新监管方式、增强监督合力,推动破解“重复检查”“变相检查”等涉企行政检查乱象,努力实现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全方位、全流程、常态化、长效化监督。

厘清权力边界,规范执法主体

明确部门监管职责。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核,确认全区26个行政机关、6个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4个受委托的行政机关或组织的执法主体资格。组织各执法主体梳理制定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明确行政检查主体资格、事项、依据等,及时公示接受监督,既防止对应检事项“置之不理”,又明确检查事项不得“无故加码”。

加强持证资格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持证上岗制度,完善执法证申领考核,明确参加执法证申领考试以完成培训为前提,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均需考试合格,严格落实各执法主体100%配备不少于2名执法人员。2024年,全区通过行政执法证申领考试并取得执法资格36人,通过率达100%。强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建立街道“骨干执法人员”师资库,2024年以来,组织全区执法人员参加各类综合执法培训6场、参训执法人员352人次。

深化街道赋权改革。遵循“立足自身,总体平稳,充分评估,精准赋权”的调整思路,对下放街道的行政执法事项进行调研评估并动态调整,调整后共赋予街道行政执法事项96项。自2022年部分行政处罚事项下放街道以来,四个街道共作出行政处罚1415件,有效破解基层治理“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难题。

增强监督合力,释放执法效能

健全行政机关监督机制。在厦门市率先建立行政执法工作会商机制,组建行政执法工作会商小组,健全区司法行政部门与各执法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协调联动机制。畅通涉企行政复议线上线下申请通道,积极开展行政复议调解工作,推动涉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024年以来,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31件,以撤销、确认违法、变更等形式纠正违法行政行为10件,经调解后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34件,案结事了率达79.65%。

畅通司法机关监督渠道。打造检司联动新模式,与海沧区检察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信息沟通、线索移送、结果共享等机制,优化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有效衔接。探索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措施配合、成果共享、协调办案等贯通协同工作机制,对行政执法人员涉嫌违纪或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线索,及时移送纪委监委。

拓宽社会力量监督手段。印发厦门市首个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管理办法,明确联系点选定条件、程序、工作职责、聘期、联络机制等,授牌全市首批5家企业联系点,推出2类规范化“记账本”,更快捷收集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情况和企业反馈的重点线索、意见建议,用企业满意度丈量行政执法质效。

创新监管方式,杜绝检查扰企

数字赋能,全流程线上溯源。加强对执法数据的日常监控,实现行政执法“全流程可回溯”。建立以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工作专班和工作小组,累计召开专题工作推进会3场次,组织培训9场次,推进全区各行政执法主体100%全面应用“闽执法”平台进行线上办案。2024年以来,全区各行政执法主体运用“闽执法”平台处理案件达24371宗。

统筹计划,多部门联合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数据统计年报制度,以数据模型为规范涉企执法提供支撑。优化行政执法方式,高效统筹监管执法资源,推进行政执法“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就到位”,提升基层综合监管执法能力。制定全区“综合查一次”事项清单、年度计划,拟定片区联合执法工作方案,统筹全区范围内4个街道及4支区直部门所属执法队伍,实现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配备。2024年,通过“综合查一次”完成检查对象133个,累计减少检查次数255次;2025年度“综合查一次”计划预计将减少检查200次。

以评促改,全链条提质增效。建立“评查—反馈—整改—提升”闭环管理机制,部门交叉评查、区司法局重点评查、法律顾问现场指导相结合,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精准反馈,督促被评查的执法单位对照问题清单逐项整改,逐年提高案卷评查抽查数量,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2024年评查案件85件;在省、市级评查中,海沧区被抽评的行政处罚案卷优秀率为100%,3件案件被评为厦门市优秀执法案例或优秀卷宗。强化评查、监督结果应用,对年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情况采用通报、向区委区政府专题报告的方式,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改,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厦门市海沧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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