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宿迁市“营商环境提升年”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全市破产管理人履职监督,加快提升破产案件办理的法治化水平和社会效果,4月28日-29日,市法院组织召开全市破产管理人工作会议暨规范履职专题培训会。
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崔永峰总结和通报了全市破产管理人规范履职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具体案例。围绕宿迁市营商环境提升年工作方案的要求,崔永峰强调法院和管理人要共同做好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工作,以危困企业数据库建设和破产审判庭设立为契机,全力推进破产重整工作。
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静详细介绍了全市检察机关强化上下协同、内外联动,持续深化破产案件精准监督的做法和成效。就全市检察机关协同法院进一步完善管理人规范履职和破产案件公正高效办理,强调要进一步转变工作理念、完善制度机制、优化协同方式。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市仲裁委秘书处秘书长朱东升强调 全市破产管理人要通过加强政治建设、明确职能定位、加强履职监督、提升履职能力、加强协同配合五个方面的努力,继续在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会上,市法院专门邀请省法院民二庭综合组组长翟如意法官,就省法院印发的《破产管理人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置办法(试行)》进行解读分析,明确了应当纳入负面清单的行为及相应处置措施的种类和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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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市法院民二庭庭长朱千里通报了全市法院2024年破产案件办理情况和2025年工作打算; 市法院民二庭副庭长王更解读《宿迁市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职责指引(试行)》,对管理人履职关键节点和关键行为进行了风险提示; 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周跃通报了2024年全市破产管理人履职情况及协会工作开展情况; 宿城法院及三家管理人代表就法院和管理人协同配合,通过规范化、专业化提升破产案件办理质效分别做了交流发言。
文:民二庭、图:新闻处
校编:陈雅君、柯苏航
审核:朱千里、李瑞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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