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济南市检察院正处级干部陶国荣一行8人到酒泉市检察院交流学习。酒泉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晋方,肃州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吕玉琴及两级检察院公益诉讼干警参加座谈交流。
座谈会上,王晋方对考察组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介绍了酒泉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济南市检察院介绍了济南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中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双方围绕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中面临的新挑战、新机遇进行了交流。
“公益诉讼警示教育基地建设的主线是什么?”“酒泉市检察院与肃州区检察院联合建立了全省首家公益诉讼警示教育基地,分为发展历程、实践警示、典型案例等六大版块……”“你院是如何开展长城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我们‘检察公益诉讼守护长城遗址’品牌的主要做法有……”现场气氛热烈活跃,双方干警收获满满、受益匪浅,希望今后两院能进一步深化交流协作,共同推动检察公益诉讼高质量发展。
考察组一行实地参观了肃州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警示教育基地、12309检察服务中心、未成年人检察“一站式”办案中心等,考察了酒泉市肃州区国家现代化农业(种子)产业园检察联络室,了解种业司法保护工作。
近年来,酒泉市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聚焦主责主业,先后开展了种业司法保护、长城保护“回头看”、河西五市“一带一路”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消防安全、“守护陇原文化遗产”、食药安全“益路行”等专项行动,共立案审查公益诉讼案件1086件,磋商43件,发出检察建议821件,提起诉讼75件,19件案件入选全国、全省典型案例。
酒泉市检察机关将以此次交流为契机,搭建常态化交流合作平台,持续保持沟通,将创新理念和方法融入具体检察实践,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服务保障酒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检察力量。
来源:酒泉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