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情况反映》经验交流栏目刊载《甘肃省酒泉市检察院以“四化”工作模式强力提升虚假诉讼监督质效》文章,推广酒泉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工作经验做法。

近年来,酒泉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检察为民”工作理念,认真落实最高检“五号检察建议”工作精神,以“四化”工作模式促“四升”,有效激发内部监督潜力,凝聚外部监督合力,提升了虚假诉讼监督质效,多篇工作经验和办案故事在检察日报等主流报刊报道。

一、以“专项化”为抓手在拓展监督线索上下功夫,监督规模实现跃升。为破解虚假诉讼线索发现难题,酒泉市院以重点领域小专项为切口,累计核查审判、执行案件200余件,发现涉虚假诉讼行为线索30件,提出抗诉1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0件,制发审判程序违法检察建议9件。某小额贷款公司民间借贷纠纷系列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虚假诉讼监督典型案例,王某某以虚假诉讼方式套取住房公积金案被《方圆》杂志深度采访报道。

二、以“机制化”为牵引在凝聚协作共识上寻平衡,监督合力不断融升。2024年5月,酒泉市检察院牵头与六部门会签《关于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的实施意见》,建立了信息共享、调阅案卷、线索移送、结果反馈和联席会议五项工作机制,明确“党纪监督+政务监督+执法监督+法律监督”合力惩治原则,通过提振各方共识,形成多维打击合力,构建了全方位、多层次的虚假诉讼溯源治理大格局。该会签机制被省委政法委官微推广后,在全国、全省检察机关复制推广。

三、以“一体化”为基础在抓实科学管理上出实招,监督能力显著提升。转变监督理念,摒弃“就案论案”“零敲碎打”的内部思维定式,着力激发横向和纵向一体化办案潜能。注重上下纵向联动,通过依法跟进监督、接续监督等方式,打造机动、灵活、高效的协同履职监督格局。注重内部横向联动,树立“检察内部一盘棋”办案意识,按照“优势互补,信息共享”原则,加强与刑检部门、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协作配合,达到一案多办的辐射监督效果。

四、以“精准化”为目标在强化办案质效上铆足劲,监督刚性逐步递升。将精准监督工作理念落实在线索发现、调查核实、监督意见、监督方法四大关键节点,以操作性强的公式化流程,确保检察监督刚性。借助虚假诉讼监督模型,激活“沉睡数据”,精准发现10条案件线索,成案率超过60%。建立再审检察建议“提级把关+备案审查”机制,基层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前需上报市院审查把关,两级院互通交流达成一致意见后再发出,确保监督意见精准化。

来源:酒泉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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