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年前的今天,1946年5月3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开庭。因法庭设在日本东京,史称“东京审判”。
东京审判之初,国际检察局数次来到南京实地调查取证,搜集日军包括南京大屠杀在内的侵华罪证。
1947年,为了质证战犯土肥原贤二和板垣征四郎,东京审判中国检察组前往日本前陆军省档案库,查找未被销毁的文件。
这些调查为法庭质证提供了关键证据,对最终判定日本战犯的罪行,起到重要作用。
找到南京大屠杀证人
1946年3月,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国际检察局中国检察官向哲浚、顾问裘劭恒,美国检察官莫罗、助理检察官大卫·萨顿前来南京取证。他们的主要任务是寻找幸存者和目击者。
裘劭恒(1913-2009)
其中,向哲浚负责与中国政府协调与联络,其余成员进行实地调查。中国司法行政部协助他们工作。
莫罗一行了解到,日本占领南京时,留在南京的美国传教士、记者是重要的目击者,也有大量证据。
他们与金陵大学美籍教授迈纳·贝茨博士,金大美籍教授、南京安全区国际委员会秘书刘易斯·斯迈思等人进行了面谈。
他们还面谈了英国《曼彻斯特卫报》驻华记者田伯烈。1938年他撰写了《外人目睹中之日军暴行》,揭露日军南京大屠杀真相。
1946年4月6日至9日,裘劭恒等人将中国证人的证言翻译成英文。莫罗、萨顿等人作为见证人,分别为这些英文证言签字。如时任金陵女子文理学院舍监程瑞芳证词的结尾处,除了有程瑞芳的签名和印章外,还有萨顿的见证:“前面的证词,是程瑞芳夫人在我在场的情况下,做出并简化为书面文字。1946年4月8日于中国南京,在我的面前由她签名,国际检察局助理检察官 大卫·萨顿”。由此可见,这些证词的获得,遵循了严格的法律程序。
1946年4月10日,美国侨民在中国发行的英文报刊《大美晚报》报道:“1937年臭名昭著的日军南京暴行的故事,可能在甲级战犯的审判中,首次用完整的文件证据展现给世界。”
同日,在华美式报纸《大陆报》报道:“在南京的一个星期里,他们一天就面谈了120名目击者,收集1937年南京暴行的证据。”“他们经常审问在中国被拘留的日本战犯,和与证人面谈,直到凌晨3点。”
4月12日,莫罗和萨顿返回东京。5月31日,根据远东国际军事法庭首席检察官基南的指令,萨顿一行第二次前来中国。目的是带证人去东京作证,并将美国驻南京大使馆的档案带去东京。
基南,美国国家档案馆藏
6月4日,萨顿一行飞抵南京,分别与多名中美官员会晤。
6月5日晚,萨顿找到南京安全区国际委员会住房委员会负责人许传音,与其面谈。后者同意,作为证人前往东京。
6日10-12时,萨顿在贝茨博士家中,和金陵大学美籍教授刘易斯·斯迈思会面。萨顿决定带贝茨到东京作证,并得到斯迈思的宣誓证词。
6日下午至8日,萨顿与中国司法行政部和南京市长送来的多位可能的证人面谈,确定伍长德、陈福宝、尚德义、梁庭芳等人为证人,前往东京。他们同意作为证人出庭。
最终,上述人等以及美籍医生罗伯特·威尔逊、美籍牧师约翰·马吉等重要证人,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作证,为法庭判决打下坚实基础。
南京大屠杀幸存者伍长德,当年是南京一名警察。1937年12月15日被日军抓走,在汉中门外秦淮河边集体屠杀中,枪声响起时他顺势倒下。后来日军用刺刀补戳时,刺刀透过压在他身上的尸体扎在他的背上。伍长德侥幸逃生。这是1938年2月15日,美籍牧师约翰·马吉拍摄伍长德伤愈时的情形 资料图片
1946年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上,伍长德出庭作证,控诉日军南京大屠杀暴行 资料图片
南京大屠杀幸存者陈福宝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作证 资料图片
许传音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作证 资料图片
南京大屠杀发生时,南京城内唯一的外科医生罗伯特·威尔逊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上就日军在南京的暴行作证 资料图片
金陵大学美籍教授迈纳·贝茨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上作证 资料图片
美籍牧师约翰·马吉出庭作证 资料图片
在日本搜集
土肥原、板垣罪证
一年后,在被告的辩护阶段,为了反驳被告土肥原贤二和板垣征四郎的狡辩,搜集更多罪证,向哲浚回国申请增员。
土肥原贤二,是在中国大肆进行间谍活动的特务头子。板垣征四郎,曾任日本陆军大臣。两人共同策划“九·一八”事变、炮制“满洲国”等傀儡组织。若对这两人不处极刑,受尽苦难的中国人民,万万不能接受。
时任中国司法行政部部长谢冠生,点名要刚从美英考察归来、熟悉美英刑事诉讼规则的倪征燠(应为日奥,因字库无此字,故用燠代替),作为中国检察组首席顾问增援。
日本在战败前,曾大规模销毁军事档案,企图掩盖战争罪行,但仍有被盟军缴获的、未及时销毁的秘密档案。东京审判中国检察组决定,通过中国驻日军事代表团,要求盟军总部,让中国检察组进入已被封闭的日本前陆军省档案库,搜集日军罪证。交涉很快得到顺利解决。大家齐心一致,经过一段时间的昼夜奋战,找到日军作战命令、战地报告及军官日记等。
倪征燠(右一)在日本前陆军省档案库取证 资料图片
中国检察组对1947年9月16日开始的土肥原个人辩护、1947年10月6日开始的板垣个人辩护,予以迎头痛击。对板垣整整3天的质证中,对他48页的答辩词中所提事情仔细盘问,将其与土肥原勾结作恶的罪证,于质证时一并提出,“一箭双雕”。
倪征燠(右一)诘问战犯板垣征四郎 资料图片
绞刑
1948年11月12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宣读判决。受审的25名被告中,7名被判绞刑。南京大屠杀期间,侵华日军在这个地区的最高指挥官松井石根,以及土肥原贤二、板垣征四郎均在列。
战犯们于1948年12月23日凌晨,在东京郊外被执行绞刑。尸体随后被烧成骨灰,散撒于荒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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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决绞刑的7名战犯,左上起:板垣征四郎、东条英机、土肥原贤二、广田弘毅、松井石根、武藤章、木村兵太郎 资料图片
被判绞刑的7名战犯临刑前的签名 资料图片
东京审判
是国际社会给予
日本近代扩张
和伴随扩张的暴行的
盖棺定论和总结
具有不可动摇的意义
·参考文献:《东京审判国际检察局的调查取证——以日军南京暴行为中心》作者 杨夏鸣 《日本侵华南京大屠杀研究》2023年第3期;《东京审判》作者 倪征噢 《文汇报》2008年11月
·编 辑:俞月花
·审 校:李 凌 潘琳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