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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三亚市教育局
2025年三亚市直属学校赴高校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第5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文件要求,决定进行校园自主招聘一批教师充实我市教师队伍。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现将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努力打造师德高尚、专业基础扎实、教育教学能力较强的“好教师”队伍。通过公开招聘,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二)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要求,坚持“双向选择、严格把关”的原则做好招聘工作。
二、长春站取消招聘计划岗位及递补情况
(一)报考三亚市第四中学高中生物教师岗位的吴春飞,因个人原因放弃,无人员递补,取消该岗位在长春站的招聘计划。
(二)报考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三亚学校中学语文教师岗位的韩雨辰,因个人原因放弃,无人员递补,取消该岗位在长春站的招聘计划。
三、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本次共招聘56人。具体招聘的岗位(详见附件1)。所有岗位均为我市事业编制岗位,被聘用人员其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按三亚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56个岗位将在武汉市开展招聘工作,届时根据实际情况延长考点的报名时间。如无剩余岗位,则取消剩余考点的招聘工作。
招聘对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含2024届、2023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和2023年4月28日至报名时间截止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团队协作意识。
4.具有深厚的专业功底,表达能力强。身体健康,能胜任学科教学及班主任工作。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6.符合招聘公告及《2025年三亚市直属学校赴高校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武汉市考点)》(附件1)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7.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含2024届、2023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等院校毕业生)的界定为普通高等教育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学业,并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并包含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2024届、2023届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个人书面承诺后可无证(应届毕业生证明)报名,在资格审查时必须向招聘单位提交由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应届毕业生证明应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学号、就读院校及专业、学历学位层次、将于2025年X月毕业等内容,加盖院校公章)。未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与应聘岗位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并提供与应聘岗位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届时无法提供者将不予聘用。
8.大学在读期间必修课和限选课有不及格科目者不予接受报考(在招聘公告发布前,必修课或限选课补考或重修合格的可以报考)。
9.应聘人员年龄应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即1994年4月28日至2007年4月27日期间出生),博士学位高校应届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4年4月28日至2007年4月27日期间出生)。
10.应聘人员须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就高不就低)和普通话证书(普通话需二级乙等以上,语文学科教师需二级甲等以上)。暂时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个人书面承诺(见附件3)后报名。未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与应聘岗位相应学科及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并提供与应聘岗位相应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者将不予聘用。
11.应聘英语教师岗位须有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中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三亚学校、三亚市迎宾中学须有英语专业八级等级证书。暂时无法提供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个人书面承诺(见附件3)后报名。未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并提供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届时无法提供者将不予聘用。境外高校毕业生如无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须提供近年来的雅思考试6分或托福考试80分及以上成绩单。
12.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2025年9月1日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现役军人,或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7.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审计、文秘、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督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8.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将通过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亚市教育局、各高校网站及“三亚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发布。后续招聘工作中的各有关事项均在三亚市教育局官网(http://edu.sanya.gov.cn/)及“三亚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公示(布)。
(二)报名工作
1.网上报名
(1)武汉市考点报名时间:2025年4月28日08:00至2025年5月9日(考点现场资格审查当日)17:00。
(2)报名网址:(http://ngukaoshi.com/#/login?itemId=2hvvRp0vcOe)请应聘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报名材料。
2.报名材料:
网上报名时,应聘人员应上传以下材料(材料均扫描上传,以JPG图片格式,图片大小不超过1MB):
(1)填写上传《2025年三亚市直属学校赴高校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报考承诺人贴照片手签后上传,详见附件2);
(2)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正反面合并一面);
(3)本人近期彩色1寸免冠照片;
(4)成绩单(应加盖院系或教务处公章;必须提供本科或研究生阶段的成绩单);
(5)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个人书面承诺后无证(应届毕业生证明)报名;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上传推荐表(函)或院系推荐意见(验原件,收复印件,应加盖“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 <处> ”的公章亦可)】;
(6)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归国人员不需提供;
(7)承诺书(下载附件3);
(8)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暂时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个人书面承诺(见附件3)后报名;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其中报考语文学科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
(9)应聘英语教师岗位须提供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中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三亚学校、三亚市迎宾中学须提供英语专业八级等级证书(暂时无法提供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个人书面承诺后报名;境外高校毕业生如无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须提供近年来的雅思考试6分或托福考试80分及以上成绩单);
(10)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11)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暂时无法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个人书面承诺(见附件3)后报名。未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并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届时无法提供者将不予聘用;
②属国内院校与国(境)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境)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3.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的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1个考点1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表所填写内容和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报名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保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4)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组织进行,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网上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入围现场资格审查环节,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参加笔试。校园公开招聘不设定开考比例。
(三)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与地点
(1)武汉市考点,2025年5月9日09:00-17:00。
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新大学生活动中心2楼招聘大厅。
以上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三亚市教育局官方网站。
2.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根据自己报考的岗位到现场资格审查点参加资格审查,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相关材料(详见附件4),对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发放参加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有关事宜于资格审查当日公布在所报考的资格审查点,并同时在三亚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布。
3.其他要求
(1)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完整且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须本人按时到达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3)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予进入到考试环节。
(四)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考试总成绩为百分制,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4:6的比例确定。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内容: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
(3)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4)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地点由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以《准考证》为准。
(5)应聘人员参加笔试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进入考场考试。
(6)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笔试结束后,由三亚市直属学校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的整体情况,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
(7)入围面试人选确定: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确定为入围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确定。
(8)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和入围面试人选、面试有关事项在三亚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开考前,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应向招聘单位书面递交放弃《声明书》)因而产生的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面试形式:采取试讲和答辩的形式。
(2)面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回答时间为10分钟(含思考时间)。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开考具体时间、地点及面试事项以短信通知为准。
(4)评委及评分方法:面试评委每组5人,由有关专家按规定组成。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计算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分相加之和,再除以其余考官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总分÷其余考官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在考点公示栏现场公布,并在三亚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布。
(5)面试合格分数线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3.考试成绩排名
同一岗位有2名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若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的,须进行加试,加试方式为面试,按加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
4.成绩公示
各项成绩、考试总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三亚市教育局官方网站、“三亚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布。
5.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招聘单位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三亚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示)。笔试、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列入体检人选。
6.提交三方就业协议
入围体检人员按照《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和提交三方就业协议时间公告》中的有关要求和时间,提交本人已签名的三方就业协议书或现场签署《网上三方就业协议承诺书》。逾期没有提交三方就业协议的,均视为自行放弃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可结合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已提交本人签名三方就业协议书或现场签署《网上三方就业协议承诺书》人员,若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符合要求,不予聘用。
(五)毕业报到、体检与考察
1.毕业报到
入围体检人员毕业后凭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有关证书材料,于指定时间内到三亚市教育局报到,由三亚市教育局组织体检。
2.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由本人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结束入围考察人员名单在三亚市教育局官方网站、“三亚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布。
3.考察
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考察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聘用。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招聘单位依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等情况,采取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三亚市教育局官方网站、“三亚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上公示7个工作日。因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等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未配合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文件规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七、其他事宜
(一)本方案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二)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否则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考生在签约后至报到前,因违法违纪等原因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生填报资料失误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聘用结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六)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如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七)被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并到三亚市教育局,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自负。
(八)未被聘用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除原件外)不予返还,请应聘人员自行留存。
(九)本次招聘专业参考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留学归国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招聘单位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确定。
(十)招聘公告由2025年三亚市直属学校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98-88657803
监督电话:0898-88657805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98-66529063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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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教育局
2025年4月27日
02
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三亚市公立医院校园招聘员额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第1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精神,解决三亚卫生健康队伍人才紧缺问题,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精神、《关于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琼人社规〔2021〕24号)文件有关规定,抢抓高校毕业生就业季先机,拟开展2025年三亚市公立医院校园招聘员额制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结合实际,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待遇
本次面向校园招聘64名工作人员(其中考核招聘34人,公开招聘30人),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含2024届、2023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和2023年4月29日至报名时间截止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等详见《2025年三亚市公立医院校园招聘员额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被聘用人员为三亚市事业单位员额制工作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等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含2024届、2023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等院校毕业生)的界定为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学业,取得岗位所需相对应的学历及学位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并包含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2024届、2023届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个人书面承诺后无证(应届毕业生证明)报名,在资格复审时,必须向招聘单位提交由高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应届毕业生证明应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学号、就读院校、专业名称、学历学位层次、将于2025年8月毕业等内容,加盖院校公章)。未能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与应聘岗位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并提供与应聘岗位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届时无法提供者将不予聘用。
7.应聘人员须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应的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
8.应聘人员须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应的规培合格证书(或规培合格成绩单)【暂时无法提供规培合格证书(或规培合格成绩单)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个人书面承诺后报名。未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与应聘岗位相应的规培合格证书(或规培合格成绩单),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并提供与应聘岗位相应的规培合格证书(或规培合格成绩单),届时无法提供者将不予聘用】;
9.定向委培生应聘时需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10.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2025年9月1日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5.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现役军人,或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6.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7.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审计、文秘、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督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8.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信息通过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hrss.sanya.gov.cn)、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s.sanya.gov.cn)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后续招聘工作的各有关事项均在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示(告)。
(二)报名工作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29日08:00至5月9日12:00(节假日正常报名)。
(2)报名网址:http://bm.i35.cn/index.php/exam/?EXAMID=7704
请应聘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网址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报名材料。
2.报名材料
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应上传以下材料(材料均扫描上传,以JPG图片格式,图片大小不超过2MB):
(1)填写并提供《2025年三亚市公立医院校园招聘员额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贴照片手签后上传,详见附件2);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正反面合并一面);
(3)本人近期彩色1寸免冠照片;
(4)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承诺书(附件4),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上传推荐表(函)或院系推荐意见(原件,收复印件,应加盖“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
(6)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7)承诺书(下载附件4,须本人手写签名并加盖指模);
(8)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
(9)规培合格证书(或规培合格成绩单、或承诺书附件4);
(10)定向委培生应聘时需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11)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3.资格初审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的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1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表所填写内容和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报名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5年5月9日12时前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网上报名系统将于2025年5月9日16时准时关闭,2025年5月9日12时后不再接受报名。已报名且在2025年5月9日12时后按要求补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审查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4)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组织进行,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网上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方可入围现场资格复审环节。
(5)应聘人员保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现场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参加笔试(考核)。考核招聘、校园公开招聘不设定开考比例。考核招聘岗位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
1.资格复审时间与地点
重庆市考点,2025年5月9日09:00-16:00(地点: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1号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二食堂四楼面试室);
以上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2.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根据应聘的岗位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相关材料(详见附件5),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按照要求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考核)。
通过现场资格复审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有关事宜于资格复审当日在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
3.其他要求
(1)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完整且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须本人按时到达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3)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予进入考试环节。
(四)组织考试/考核
1.公开招聘
公开招聘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考试总成绩为百分制,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①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②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公共基础科目。
③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
④笔试时间及地点:由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以通知为准。
⑤应聘人员参加笔试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进入考场考试。
⑥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及入围面试人员确定:笔试结束后,由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的整体情况,划定岗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入围面试人选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应聘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确定,岗位招聘人数10人以上的比例为1:2,9人以下的为1:3。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确定为入围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确定。
⑦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在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开考前,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应向招聘单位书面递交放弃《声明书》)因而产生的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①面试形式:根据招聘岗位特点不同,采取现场答辩或答辩加实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
②面试时间及地点:由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以通知为准。
③考生参加面试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进入考场面试。
④评委及评分方式:面试评委由相关专家按规定组成。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计算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分相加之和,再除以其余考官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总分÷其余考官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在考点公示栏现场公布。
⑤面试合格分数线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列入体检、考察、聘用人选。
2.考核招聘
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在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
(1)考核时间及地点:由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以通知为准。
(2)应聘人员参加考核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进入考场考核。
(3)考核形式:根据招聘岗位特点不同,采取以答辩或答辩加实操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
(4)考核成绩:为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聘用人选。考核小组成员评分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核成绩计算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分相加之和,再除以其余考官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总分÷其余考官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考核成绩在考核现场公布。
3.成绩公示和成绩排名
(1)公开招聘同一岗位有2名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确定排名顺序,若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的,须进行加试,加试方式为面试,按加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确定排名顺序。
(2)考核招聘同一岗位有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核成绩出现并列的,须进行加试,加试方式为答辩,按加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确定排名顺序。
(3)各项成绩、考试总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及考点公示栏公布。
4.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招聘单位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成绩(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考核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5.提交三方就业协议
入围体检人员按照《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和提交三方就业协议时间公告》中的有关要求和时间,提交本人签名的三方就业协议书或现场签署《网上三方就业协议承诺书》。逾期没有提交三方就业协议的,均视为自行放弃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可结合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已提交本人签名三方就业协议书或现场签署《网上三方就业协议承诺书》人员,若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符合要求,不予聘用。
(五)毕业报到、体检与考察
1.毕业报到:入围体检人员毕业后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规培合格证书(或规培合格成绩单)等有关材料,于指定时间内到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报到,由人事科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2.体检:入围体检人员毕业报到后进行体检,由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具体负责组织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由本人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考核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结束,入围考察人员名单在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
3.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考察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聘用。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考核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依据考试总成绩(考核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等情况,由校园招聘领导小组成员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因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等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经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考核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按规定明确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不配合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文件规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六、其他
(一)被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自负。
(二)招聘岗位专业参照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3.1)、《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22年)》(附件3.2)确定。留学归国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招聘单位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确定。
(三)本次公开招聘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海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琼卫规〔2024〕2号)中相关要求,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简称“两个同等对待”)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四)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三亚中心医院:
0898-38225604/38225889
三亚市人民医院:
0898-88021020
三亚市中医院:
0898-88672251
三亚市妇幼保健院:
0898-88023969
三亚市第二人民医院:
0898-88811120
三亚市卫健委:
0898-88293683
监督电话:
0898-88271790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
0898-36609468,0898-36609469。
(咨询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7:00,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附件:
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4月28日
03
三亚中心医院(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
2025年三亚中心医院(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公开(考核)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精神,解决卫生健康队伍人才紧缺问题,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琼人社规〔2021〕24号)精神。结合三亚中心医院(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的实际需求公开(考核)招聘145名员额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待遇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3人,考核招聘32人,共计招聘145人,被聘用人员为三亚市事业单位员额制工作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等详见《2025年三亚中心医院(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公开(考核)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等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定向委培生应聘时需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在编人员应聘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7.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时可提供所就读高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应届毕业生证明应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学号、就读院校、专业名称、学历学位层次、将于2025年X月毕业等内容,加盖院校公章)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未能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与应聘岗位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并提供与应聘岗位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届时无法提供者将不予聘用;
8.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技术资格等条件,详见《2025年三亚中心医院(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公开(考核)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审计、文秘、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公告通过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hrss.sanya.gov.cn)、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s.sanya.gov.cn)、三亚中心医院(https://www.syzxyy.com.cn/)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后续招聘工作的各有关事项在三亚中心医院网站公示(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可登陆网址(http://bm.i35.cn/index.php/exam/?EXAMID=7693)报名,并上传相关报名所需的证明材料。
2.报名时间:
2025年5月7日09:00至2025年5月20日12:00。
3.应聘人员须上传的材料(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大小不能超过2MB):
(1)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需与学历相对应),(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应届毕业生证明;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2025年三亚中心医院(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公开(考核)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下载附件2,填写完整并由本人亲笔签名、粘贴个人证件照);
(4)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5)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需要专业技术资格的岗位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证书(详见岗位表);
(7)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定向委培生应聘时需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在编人员应聘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8)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附件3,下载并填写后本人手签并按指模上传);
(9)需要工作经历的岗位须提交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单位公章)、聘用(劳动)合同或社保养老缴费明细;
(10)应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
4.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在系统上提交报名时须准备好所有报名材料上传;
(2)应聘人员所填报名登记表内容和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所需条件,否则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须一致;
(3)每名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中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考核)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要求、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人员报名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2025年三亚中心医院(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公开(考核)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等,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提供报名材料。报名登记表所填写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5年5月20日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系统将于2025年5月20日17时准时关闭,2025年5月20日12时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注册、报名及提交材料。已报名且在2025年5月20日17时后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方可确定为参加笔试(考核)人员。公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职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考核招聘岗位不设定开考比例,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
通过资格初审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准考证》打印及有关事项通知将在三亚中心医院网站公布。
(四)组织考试、考核
1.公开招聘
公开招聘总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所占比例计算出考试总成绩。各部分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①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为百分制。
②笔试合格分数: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综合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
③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科目和岗位所需专业理论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④笔试时间与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⑤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拟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在三亚中心医院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拟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按比例由高分至低分确定。岗位的招聘人数在10人及以上的,比例为1:2;9人及以下的,比例为 1:3。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确定为拟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确定。
面试前,招聘单位对拟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查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及提供的有关证件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等。
拟入围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现场向招聘单位提供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应届毕业生证明;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2025年三亚中心医院(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公开(考核)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由本人签名)、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及网上报名和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报考材料或报考材料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参加面试资格,因而产生的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应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书面递交放弃《声明书》,递补考生名单于面试前3天向社会公布。
通过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在三亚中心医院网站公布。
(3)面试
①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
②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③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聘用人选。面试成绩计算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分相加之和,再除以其余考官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总分÷其余考官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依据“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在面试现场当场公布。
(4)招聘单位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各项考试成绩、参加体检人员和体检有关事项在三亚中心医院网站公布。
2.考核招聘
通过资格初审参加考核人员名单、考核及打印《准考证》等有关事项在三亚中心医院网站公布。
(1)考核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考核方式:根据招聘岗位特点不同,采取以现场答辩或实操加答辩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应聘人员适应岗位的能力。考核评分小组每组5人由有关专家组成,考核小组根据应聘者表现分别进行评分,评分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核成绩为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聘用人选。成绩计算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分相加之和,再除以其余考官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总分÷其余考官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依据“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成绩在现场当场公布。
(3)资格复审
拟入围体检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在三亚中心医院网站公布。
招聘单位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核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拟入围体检人员。体检前,招聘单位对拟入围体检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查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及提供的有关证书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
拟入围体检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现场向招聘单位提供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应届毕业生证明;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2025年三亚中心医院(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公开(考核)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本人签名)、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及网上报名和招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报考材料或报考材料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参加体检资格,因而产生的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核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复审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三亚中心医院网站公布。
(五)成绩排名
公开招聘同一岗位有2名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若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的,须进行加试,加试方式为面试,按加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
考核招聘同一岗位有2名以上考生考核成绩出现并列的,须进行加试,加试方式为现场答辩,按加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
(六)体检、考察
1.体检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生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考核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另外选择同级别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
体检结束入围考察人员名单在三亚中心医院网站公布。
2.考察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考核成绩)、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员。主要是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是否符合拟聘岗位的报考条件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考察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考核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需提交自愿放弃声明书,声明书中应明确放弃的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由本人签名。
(七)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考核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亚中心医院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因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等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考核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明确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文件规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六、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自负。
(二)招聘专业分类原则上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中国教育在线—2018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确定。留学归国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招聘单位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确定。
(三)本次公开招聘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海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琼卫规〔2024〕2号)中相关要求,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四)本公告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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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0898-38226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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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
附件:
来源:三亚市教育局、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亚中心医院(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
美编:龙 晖
编辑:陈淑林
审核:向顺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