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北京市消防条例》
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
(以下简称《条例》)
《条例》首次明确
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充电电池
进入电梯轿厢
违规的个人最高可处1000元罚款
此外
《条例》全面强化个人消防安全义务
明确个人在日常生活中的
“消防责任正负清单”
01
楼道堆物、私家车停消防通道
处500元以下罚款
《条例》第一百零二条规定
个人违反有关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责令改正
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二)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的行为;
(三)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
(四)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
因此
一定不要在楼道里堆杂物
用消火栓“收快递”
乱停乱占消防车通道哦!
02
电动自行车禁入电梯
违者个人最高罚1000元
《条例》专门规定了电动自行车的“禁停”区域,即禁止在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还新增“禁入”规定,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充电电池进入电梯轿厢。
《条例》第九十七条明确规定:
违反本条例规定停放电动自行车、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或者携带电动自行车、充电电池进入电梯轿厢的,责令改正;
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电动车电池的质量不过关或老化严重
极可能引发自燃
一旦发生自燃电池就会释放大量热量
导致火势迅速蔓延!
将电动车带回家中充电或进入电梯
无异于在身边安一个定时炸弹
不仅会威胁到自身和周边人的安全
还可能引发大规模的火灾和电梯故障
快来学习学习相关的安全知识吧
03
个人应履行
五项消防安全义务
《条例》规定,个人应当履行五项消防安全义务:
(一)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规定;
(二)遵守本单位制定的消防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
(三)学习消防安全知识,掌握必要的火灾预防、报警、灭火和逃生的方法;
(四)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
(五)对未成年人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消防安全关乎所有人的安全
快转发提醒家人朋友们吧!
来源|北京发布、北京消防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