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北京市消防条例》

今年5月1日起施行

(以下简称《条例》)

《条例》首次明确

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充电电池

进入电梯轿厢

违规的个人最高可处1000元罚款


此外

《条例》全面强化个人消防安全义务

明确个人在日常生活中的

“消防责任正负清单”

01

楼道堆物、私家车停消防通道

处500元以下罚款

《条例》第一百零二条规定

个人违反有关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责令改正

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二)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的行为;

(三)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

(四)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

因此

一定不要在楼道里堆杂物

用消火栓“收快递”

乱停乱占消防车通道哦!

02

电动自行车禁入电梯

违者个人最高罚1000元

《条例》专门规定了电动自行车的“禁停”区域,即禁止在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还新增“禁入”规定,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充电电池进入电梯轿厢。


《条例》第九十七条明确规定:

违反本条例规定停放电动自行车、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或者携带电动自行车、充电电池进入电梯轿厢的,责令改正;

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电动车电池的质量不过关或老化严重

极可能引发自燃

一旦发生自燃电池就会释放大量热量

导致火势迅速蔓延!


将电动车带回家中充电或进入电梯

无异于在身边安一个定时炸弹

不仅会威胁到自身和周边人的安全

还可能引发大规模的火灾和电梯故障

快来学习学习相关的安全知识吧


03

个人应履行

五项消防安全义务


《条例》规定,个人应当履行五项消防安全义务

(一)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规定;

(二)遵守本单位制定的消防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

(三)学习消防安全知识,掌握必要的火灾预防、报警、灭火和逃生的方法;

(四)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

(五)对未成年人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消防安全关乎所有人的安全

快转发提醒家人朋友们吧!

来源|北京发布、北京消防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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