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公共场所吸烟
猖 獗
卫健部门同志:你们好!
平时在县城办事、带小孩玩时经常出入相关政府机构与儿童游乐场所。
儿童健康安全遭漠视,游乐场沦为"毒气室"。当数十双稚嫩小手在滑梯攀爬时,总有肆无忌惮者叼着香烟穿梭其间,将儿童游乐场变成移动烟囱!烟雾裹挟着尼古丁与焦油,直扑婴幼儿脆弱的呼吸道——这些施害者究竟是社会巨婴,还是存心用致癌物给祖国花朵"施肥"?更令人震怒的是,当家长质问游乐场管理人员时,竟得到"管不了"的冷漠回应。试问每天约有数千名儿童被迫吸入二手烟的县城,配得上"文明城市"的称号吗?
某些"禁烟示范单位",还未跨入大门便遭遇二手烟暴击。办事群众在浓重烟臭中强忍呕吐填写表格,抬头就能看见被烟灰烫出窟窿的《控烟管理办法》。更魔幻的是,个别工作人员叼着香烟为群众"服务",烟灰与公章齐飞,尼古丁共茶水一色!
试问这些公然践踏规则者究竟是文盲,还是视法规如无物的特权阶层?2013年领导干部带头禁烟令,2013年12月29日印发《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在公共场所禁烟区域带头不吸烟。
三问相关部门:
1、当《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章第四十四条形同虚设,卫健部门的执法文书是否永远停留在打印机里?
2、要求办事群众禁带火种却默许工作人员室内吸烟,这种"只许州官放火"的双标何时休止?
3、我们的孩子究竟要在这片毒雾中成长多久,才能等到有执行力的"长牙齿"法规?
网友my2s7ju
2025-04-21
石门县卫生健康局
回 复
网民:您好!
关于您反映“公共场所吸烟猖獗”的问题已收悉,我局立即组织专人展开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您提供的照片信息,2025年4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依规对石门县兰园大玩家游乐厅进行了现场检查,按照《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有关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对其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一份,限其于2025年5月6日前完成整改。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对公共场所的监督力度,进一步规范公共场所卫生环境。
关于您反映进入政府相关部门办事时发现吸烟的问题,按照《湖南省爱国卫生条例》工作要求,我县爱卫办将加强工作指导,督促全县各机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规定本单位的其他场所禁止吸烟,并设置明显禁止吸烟标示。
感谢您对未成年人以及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石门县卫生健康局
2025-04-30
来源:红网《百姓呼声》
▍信息来源:百姓呼声
▍综合编辑:艾尚石门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