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农业集体化运动
1.全盘农业集体化运动的开展

社会主义工业化的重大成就,使苏联农业发展的落后状况显得更加突出,并开始影响到工业化的进程。1927年12月,联共(布)举行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专门讨论了农业问题,并通过了《关于农村工作》的决议。联共(布)认为,必须采取实际办法来加紧提高农业,把分散的农民经济在农民进一步合作化的基础上逐步转上大生产的轨道,大力扶持和鼓励社会化的农业劳动的幼芽。联共(布)强调,这是党在现阶段农村工作的基本任务。当时苏联农村存在着共耕社、农业劳动组合和农业公社三种农业合作组织形式。1926年全国有农业合作组织1.48万个,参加的农户占全国农户的0.8%。


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理论上,俄共(布)中央政治局委员布哈林(1888-1938)同斯大林有分歧。布哈林主张工业与农业、重工业与轻工业、积累与消费、政治与经济应"均衡"发展;反对片面追求工业化的高速度而忽视农业和轻工业;主张用价值规律调节市场而不是用党和政府的"非常措施"。布哈林及其拥护者被打成"反党的右倾投降集团"。1929年4月,对布哈林的批判告一段落,自夏季起,各主要产粮区开展了大规模的集体化运动。到1929年11月,全国成立了6.74万个集体农庄,集体化的农户有191万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7.6%;集体化的耕地占全国耕地总数的3.6%。1929年12月5日,联共(布)中央政治局成立了推进全盘集体化的特设委员会。1930年1月5日,联共(布)中央政治局又通过了《关于集体化的速度和国家帮助集体农庄建设的办法》的决议。决议规定:伏尔加河中游、下游、北高加索主要产粮区,在1930年秋,至迟不超过1931年春完成集体化;其他产粮区则在1931年秋,至迟不超过1932年春完成集体化。为了推动全盘集体化运动,联共(布)中央组织了数以万计的工人组成工作队下乡。


2.消灭富农阶级

在农业全盘集体化过程中,联共(布)中央的富农政策发生了急剧的变化。联共(布)十五大以后,加紧了对富农的限制和排挤。1929年4月,联共(布)中央曾作出决定,占农户总数4%-5%的富农需负担全部农业税的30-40%。关于是否允许富农加入集体农庄,党内有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主张有条件地允许富农加入,另一种意见认为绝对不允许加入。斯大林持后一种意见。他认为富农是集体农庄运动的死敌,1930年1月21日,斯大林在《论消灭富农阶级的政策》一文中指出,党对富农的政策已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他说:"目前党在农村中的政策并不是旧政策的继续,而是从限制(和排挤)农村资本主义分子的旧政策向消灭富农阶级的新政策方面的转变"。根据斯大林的指示,联共(布)中央政治局在1月26日批准了《关于在全盘集体化地区消灭富农经济的措施》的决议草案。决议规定:对反革命富农立即逮捕,送入劳改营,直至枪决,这是第一类富农;对第二类富农,即反对集体化运动的大富农,搬迁到边远地区和北方地区;大多数属于第三类的富农则迁到专门划出的集体农庄以外的地段。苏联政府认为,第一类富农有6万多户,第二类有15万户,第三类约80万户。联共(布)中央从莫斯科、列宁格勒等大城市组织了数以千计的党的负责干部下乡,大张旗鼓地以激烈的阶级斗争的方式开展消灭富农运动。1930年1月30日,联共(布)中央政治局给各地的电报提出消灭富农的措施时,认为富农户不超过总农户的3%-5%,但实际上却远远超过了,有些地区竟高达15%以上。

1930年春,西伯利亚有5.19万户富农被剥夺,其中划为第一类富农有9000户。北高加索有3.97万富农被剥夺,第一类富农有8400户;在伏尔加河中游有2.8万富农被剥夺,第一类农户有5000户。在1930年到1931年两年内,有60万富农被剥夺财产,24万户富农,连同家属约100-150万人被强制迁到西伯利亚、乌拉尔等人烟稀少的地方,富农作为一个阶级在急风暴雨式的运动中被消灭了。消灭富农运动完全中断了列宁关于用和平方式解决富农问题的政策,不可避免地出现了扩大化,侵犯了中农的利益,对苏联社会生活和经济发展产生了极为严重的后果。


3.农业集体化的实现

消灭富农的运动推动了农业全盘集体化的发展。1931年8月,联共(布)中央通过《关于加快集体化速度和巩固集体农庄的任务》的决议。决议指出:68-70%的农户,75-80%的播种面积加入集体农庄,是农业集体化基本完成的标准。对于已经基本上完成了集体化的地区(北高加索,不包括民族地区、下伏尔加、中伏尔加、乌克兰产粮区、克里米亚地区、摩尔达维亚地区),则以加强集体农庄的经营和组织作为主要的工作,其余地区应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在1932年基本完成集体化。1932年底,全国有21.1万个集体农庄,入庄的农户占61.5%,农庄的耕地占69.3%。1933年,全国已建立了22.45万个集体农庄,入庄的农户占65%。苏联以集体农庄形式实现农业集体化的方针已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

1933年2月15日至19日,在莫斯科举行了全苏集体农庄突击队员第一次代表大会,讨论了有关巩固集体农庄的问题。1935年2月,召开了全苏集体农庄突击队员第二次代表大会。大会通过《农业劳动组合标准章程》,宣布集体农庄的全部耕地永久归集体农庄使用。同年7月,苏联人民委员会通过了《关于由国家发给农业劳动组合无限期(永久)使用土地证书》的决议。决议明确规定,由苏联农业人民委员部发给农业劳动组合永久使用土地的证书。

到1937年底,苏联共有24.37万个集体农庄,联合了1850万农户,集体化的农户占农户总数的93%,集体化的耕地面积占耕地总面积的99.1%。这表明,苏联完成了农业集体化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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