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媒体评论员:尧舜君
“下面的”不听“上面的”指示而故意压着不办?一句"压着不办"揭露出底层权力运转的丑陋,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涉及刑法第397条明确规定:公职人员因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导致老百姓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要承担刑事责任。
压案不办更有可能违反政治纪律,可能表现为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影响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违反组织纪律,违反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破坏组织的正常运作。违反廉洁纪律,可能与违规收受利益相关,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违反 工作纪律,属于擅权妄为、知法犯法,未能正确履行职责。
据网络报道,2007年,在高兰起担任衡水饮食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期间,公司经理张俊东伙同桃城区检方工作人员张玉书,企图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牟取私利,使用公Q力介入民营企业,政商勾结,不择手段地对高兰起攻击诬害,编织了贪污、受贿、职务侵占四大罪名起诉到法院,最后,高兰起被羁押四年,就判刑四年。同时也给公司造成财产损失一千多万元。
在整个办案过程中,张X书故意违背事实与法律,一定要把高兰起置于死地。导致本案以同一事实、证据,历经一次撤诉、两次起诉、三次抗诉、两次发还、五次审理、五次判决,历经八年。造成了高兰起被平白无故地羁Y了四年,因羁押四年就被判刑四年,这种极不公正的判罚,明显存在着滥用职权、徇私枉F、违法立案、非法拘J、X讯逼供、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程序违法、恶意滥诉、胡判乱判诸多严重违反法律的情形。
首先,如何维护公平正义,检C官的职责涵盖了法律监管、代表国家提起诉讼、调查刑事案件、参与公益维权及对三大诉讼活动进行监督等方面。在检C长带领下,他们决策并负责司法公正的实施,这里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公正的实施检C官的职责,不是为了某些人和某些事暗箱操作,甚至是恶意扣上犯罪的帽子,对国家法律审判和程序运转带来极其严重的污垢,破坏了他人的生命权利,更是破坏了国家法治和法律体系。
应当看到,该案以同一事实、证据,历经一次撤诉、两次起诉、三次抗诉、两次发还、五次审理、五次判决,历经八年。造成了高X起被平白无故地羁Y了四年,因羁押四年就被判刑四年。无疑这种审理后的判决说服不了法律的公平和公正性,甚至就是对当事人的一种恶意打压,强行扣上犯罪的帽子,不得不引起人们的深思。
其次,高兰起介绍说:2021年8、9、10月份,我三次向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河北领导小组实名举报,最终都转给了省检方,后来又转到了衡水检方。市检方委托区检方让我“息诉罢访”。
2023年7月9日、8月16日、10月19日、2024年1月10日等多次向省纪J委实名举报。最终到2024年2月5日,接到一个自称是省纪委曹某某的电话,说是“举报材料收到。经查,证据不足,涉访涉诉问题,建议你找地方检方”。
2021年7月26日、2023年8月16日、2023年7月9日、2024年11月6日,等多次向中纪委举报中心、信访室实名投诉、反映。2024年11月15日收到短信回复,“请您向有权处理的部门、单位提出申请”。
2024年2月20日,我向最高检实名举报。2月28日收到短信,“您反映的问题,不属于我院管辖,我们已将材料转省检方”。
2024年3月29日,收到省检方短信答复“我们已对该案作出审查结论,我院依法不再受理,建议你直接向纪监单位反映”。
我又于2024年6月、2024年11月6日,再次向最高检第十检C厅实名反映,2024年11月13日,收到短信回复“不属我院管辖。经查你反映的案件已经作出回复答复,请勿重复信访”。
这里明显能够看出,当事人多么的无助,甚至被当地市检方委托区检方让“息诉罢访”。无疑这是暴露出该案存在重大的事实和证据的认定问题,息访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关键是如何能够更好的纠正错误案件的审判和恢复名誉,一个人甚至是一件事,最为可怕的就是被栽赃陷害和恶意举报及扣帽子,不仅仅是浪费国家政法资源,更是让一个人和一个家庭陷入悲恸境地,增加社会怨气和不满,是对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开历史倒车!
最后,据网络上揭露,2023年全国纪检队伍教育整顿以来,我于2023年7月9日、8月16日、10月19日、2024年1月10日,多次向河北省纪监委实名举报,但都是“石沉大海”。然而,张玉书却平步青云,居然由当时的科级逐步提拔到现在的河北省纪委副厅级主任,怎么可能越投诉越升官?
2025年2月21日,收到信息办理完毕。答复详情:“经查,申诉人高兰起已委托律师多次到最高法申诉窗口申诉,请接受窗口接谈法G的意见”。接谈王法G的答复是:“我的申诉材料符合要求,且符合法律规定的申请再审条件,已将材料与其它案件一并报请了分管庭长批准。庭长口头同意,还没批。等批下来给通知”。结果等到现在,其它一块报上去的案件都批下来了,唯独我的案子被分管庭长张卫兵压了下来。
据内部可靠消息,张X兵之所以压案不批,主要原因是:2014年河北高院审委会上有两种意见,一是不成立,二是维持原判。经请示最高院回复后才决定维持原判。
事实上,最高法早在2010年就发过文,名称为“关于规范上下级审判单位的审判业务的意见”。文件明确指出“不能请示”。2014年河北高院仍请示,是故意违法、犯F。最高院的回复也是违F的,就不应当回复。而张X兵就是当年滥用职权,违法回复的始作俑者。
高兰起认为:张X兵为了法Y和同事的一己私利,有案不立、有错不纠、不作为、乱作为,不履行法定职责。致使我申诉六、七年之久,三次提交了刑事申诉书,都被张X兵压了下来,特别是2024年11月18日,向最高院领导反映审查后,张仍压案不办。使我的身心健康受到严重伤害,经济方面也遭受到重大的损失。
应当看到,高兰起案件就是一起典型的恶意举报和栽赃陷害的案件,此前有媒体报道其借款有证人证言,还有还款记录,如此简单的借款纠纷,却被恶意打压成职务侵占,被羁押四年,判刑四年,明白的人心里都懂权势的一系列操作,就是要把好人变成坏人,因为一些地方权势不可逆改,更不允许纠正错误判决,这就是老百姓的悲哀,甚至被吐糟当权势要整你的时候,最后就是无罪也有罪,不是干不过权势遮天,而不是干不过滔天罪行,因为滔天罪行可能是权势所为!
因此,针对该案的最后能否纠正错误,还当事人一个公平正义!人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