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联合发布《终端设备直连卫星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出台《规定》,旨在落实《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电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促进和规范终端设备直连卫星服务健康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规定》提出,支持终端设备直连卫星技术研究、卫星通信与地面移动通信融合发展,探索技术融合新应用新业态,构建系统完备的产业体系。鼓励通过终端设备直连卫星服务提高我国网络覆盖水平,促进其在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野外作业和搜寻救援等领域应用,支持相关数据依法开发利用,鼓励平等互利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规定》要求,向境内提供终端设备直连卫星服务,终端设备接入境内公用电信网和在境内使用无线电频率的,应当依照相关规定取得相应许可和核准。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活动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和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网信中国”微信公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