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闹矛盾常有之事
矛盾过后应该心平气和共同解决问题
而不是像这对夫妻一样
喝酒之后以身犯险
4月22日凌晨5点16分
吉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一起特殊警情
报警人廖某称有人酒驾撞了他
交警立即赶到现场
看到一对夫妻还在争执不休
(两夫妻发生争执)
交警立即上前劝离争吵双方
随即
夫妻二人立马对着警察互爆“猛料”
“警察同志,我报的警,她酒驾”
“我酒驾,他也酒后驾车”
一股浓烈的酒味扑鼻而来
经查:廖某和许某是夫妻
两人夜宵酒驾回家后
因为琐事发生争吵
遂许某酒后驾车外出
廖某也跟着驾车出来
凌晨4时40分
两人驾车在艺术广场对面的马路上
再次发生争执
经交警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
两人均属于酒驾
后经过医院血样检测
廖某血液乙醇含量100.59mg/100ml
许某血液乙醇含量147.41mg/100ml
两人均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已涉嫌危险驾驶罪
(对夫妻二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
4月23日下午
待这夫妻二人酒醒后
传唤至交警大队开展讯问
也许是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
廖某、许某竟一改之前口吻
均不承认凌晨酒后驾驶过机动车
并声称车子是“朋友”帮忙开的
而这位“朋友”在交警的走访调查时
表示并未帮他们开过车
在交警的法律普及下
这对夫妻也冷静了下来
对两人均酒后驾车的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
吉水县公安局依法吊销
廖某、许某的机动车驾驶证
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酒驾害人害己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拒绝酒后驾驶
01
“自以为没醉”
饮酒后,一些人容易出现超乎寻常的“自信”,总认为喝点酒不会影响开车,对酒驾危害重视程度不够、防范心理较差。
02
“心存侥幸”
一些驾驶人在酒精的迷惑下,很擅长为自己“编造借口”,认为“不会那么巧碰上交警”,甚至还有驾驶人认为“开一小段没事”,固执己见开车上路,从而埋下交通隐患。
03
酒醉驾的处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机动车
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吉水公安交警提示
饮酒一分醉,驾车十分险
无论发生什么事
生命安全始终应该摆在首位
“任何借口”
都不是违法的理由
来源:吉水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