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江安县公租房配租管理,维护公平公正的住房保障秩序,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公租房领域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二、征集重点内容

1.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方式骗取公租房的;

2.将承租的公租房转租、出借的;

3.将承租的公租房进行抵押、买卖、变相出卖使用权的;

4.改变承租公租房房屋结构或使用性质的;

5.在公租房中从事违法活动的;

6.违反租赁合同,未按合同约定缴纳租金和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并已超出6个月的;

7.家庭收入或资产已超过住房保障规定标准的;

8.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的;

9.经资格复核不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

10.出现不符合承租公租房其他情形的。

三、征集方式

1.电话举报:0831-2639977(工作日08:30-12:00,14:30-18:00)。

2.信函举报:请将相关材料邮寄至江安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或发送指定邮箱,地址:江安县南外街9号,邮政编码:644200,电子邮箱:3811861594@qq.com。

3.现场举报: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江安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提交相关书面材料(地址、时间同上)。

四、相关说明

1.欢迎广大市民通过各种渠道实名或匿名举报,我们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举报上述第2、3条情形经查实后,将对举报人进行奖励,200元/次(同一问题以首次举报为准)。

2.举报人应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包括被举报人姓名、地址、违规行为的具体事实及相关证据。不得借投诉举报之名捏造事实、诬告陷害,否则将依法追究责任。

江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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