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高速公路长春支队巡逻七大队成功查获一起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4月15日19时33分,巡逻七大队民警在榆树收费站开展执勤工作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吉A16***的小型轿车行驶轨迹异常,引起民警警觉。民警迅速将该车拦截,并要求驾驶人出示相关证件。面对询问,驾驶人朱某神色慌张、支支吾吾,声称未携带驾驶证。民警随即要求朱某提供身份证号码进行核查,经系统查询发现,朱某的驾驶证因2022年“二次酒驾”已处于吊销状态,其当前驾车行为属于严重交通违法。


经进一步询问,朱某如实交代,当日因急于外出办事,心存侥幸心理,自认为夜间交警查车力度减弱,便冒险驾车上高速。然而,其违法行径在刚下收费站时就被经验丰富的民警识破。针对朱某的违法行为,民警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结合典型案例,详细讲解了此类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性,以及可能引发的安全隐患和法律后果,促使朱某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朱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此次事件再次警示广大交通参与者,驾驶证被吊销期间严禁驾驶机动车,切勿抱有任何侥幸心理,任何违法交通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吉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高速公路长春支队将持续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全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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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王涛

图片由交警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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