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假期在即,群众出行出游增多,假日活动密集。近日,成都各区(市)县深入餐饮场所检查消防安全隐患,并督促相关单位和场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及时进行整改。现将检查发现的部分安全隐患曝光如下。
点位一
成都高新区丨四季鲜中餐馆(韩包子)
隐患问题
厨房顶棚使用泡沫夹芯板搭建
法律法规解读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5.1.7 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采用不燃材料的吊顶,其耐火极限不限。
三级耐火等级的医疗建筑、中小学校的教学建筑、老年人照料设施及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的吊顶,应采用不燃材料;当采用难燃材料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h。
二、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内门厅、走道的吊顶应采用不燃材料。
【条文说明】5.1.7本条规定主要为防止吊顶因受火作用塌落而影响人员疏散,避免火灾通过吊顶蔓延。
点位二
锦江区丨华宇广场肆拖贰火锅店
隐患问题
遮挡消防栓
法律法规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点位三
崇州市丨东北铁锅炖
隐患问题
未安装燃气可燃气体泄漏报警截断装置
法律法规解读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2020年版)》(GB50028-2006)10.5.3 商业用气设备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液化石油气除外)或地上密闭房间内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燃气引入管应设手动快速切断阀和紧急自动切断阀;停电时紧急自动切断阀必须处于关闭状态;2.用气设备应有熄火保护装置;3.用气房间应设置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并由管理室集中监视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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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场所用火、用电、用气多,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火灾。如何做好餐饮场所消防安全,一起来看。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记者 魏捷仪 供图 成都应急 编辑 曾雪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