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湘潭湘乡市龙和山庄老年公寓内一男子因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被消防部门立案调查后依法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前期,湘潭市民政局联合公安、消防开展养老机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湘乡市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在行动中发现湘乡市龙和山庄老年公寓内杨勇违再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未按照制度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也未配置灭火器,不符合《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GB/T40248-2021)第7.9.2 条第一款C项之规定,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消防监督人员当场责令杨某予以整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结合《湖南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案件裁量指导意见》(湘消发 [2023]35 号)第三十一条、《湖南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案件裁量参照表》编号 010-1(违反社会管理类)之规定,现决定给予杨某警告的行政处罚。
目前,杨某按照消防安全整改要求已整改到位,并表示,在今后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一定按要求开展明火作业,为养老机构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让老年人能够安心养老、幸福生活。(谭思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