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西宁4月30日电 (马可欣)本网从4月30日召开的严格落实三江源国家公园分区管控要求新闻发布会获悉,近期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印发《严格落实三江源国家公园分区管控要求》,进一步明确了三江源国家公园范围内允许、禁止开展的相关活动事项。
三江源国家公园于2021年10月正式设立,总面积19.07万平方公里,成为全国首批、排在首位、面积最大、海拔最高、高寒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国家公园。
《严格落实三江源国家公园分区管控要求》提出三江源国家公园全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分为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实行分区管控。特别提到,三江源国家公园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在确保主要保护对象和生态环境不受损害的情况下,可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开展或者允许开展管护巡护、调查监测、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活动及必要的设施修筑;因有害生物防治、外来物种入侵等问题而开展的生态修复、病虫害动植物清理等活动;原住居民开展生活必要的种植、放牧、养殖等生产活动,修缮生产生活设施。
三江源国家公园一般控制区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确保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情况下,可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开展或者允许开展核心保护区允许开展的活动;国家战略性能源资源勘查,公益性自然资源调查和地质勘查;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非破坏性科学研究观测、标本采集以及不破坏生态功能的生态旅游和相关的必要公共设施建设等有限人为活动。在三江源国家公园内开展有限人为活动,须征得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同意。
此外,《三江源国家公园总体规划(2023-2030年)》规定,在核心保护区、一般控制区的特定区域和外围关联区,采取针对性、差异化、分类动态管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