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上海市人才工作会议要求,紧紧围绕“2+7”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集聚高精尖缺人才,着力培育有潜力的青年人才,为“四个区”建设提供坚实人才支撑,拟开展松江区第四届领军人才和第六届拔尖人才选拔工作。

part 1

选拔与培养范围

在本区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工作的优秀人才(单位税务登记和注册地均须在松江),近2年内在我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符合下列基本条件及专业条件,可提出申报:

(一)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即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企业女性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符合“品德素质优秀、专业贡献重大、引领作用显著、发展潜力较大”的基本条件:

1.品德素质优秀:遵纪守法,道德素质过硬,具备弘扬追求真理、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学术风气;

2.专业贡献重大:有较强的科研和创业创新能力、经营管理能力、较高水平的职业技能,在相关领域已取得较突出的创新成果,为本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3.引领作用显著:能够在本区、全市乃至全国范围内引领本专业、本学科、本领域的发展方向,起到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4.发展潜力较大:本人在相关领域显示出明显的创新能力、研发优势和发展潜力,团队成员具有较大发展潜力。

(三)未在本区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本区企业法人代表以及驻松高校、市第一人民医院南院、上海市养志康复医院(上海市阳光康复中心)、G60脑智科创基地、辰山植物园的中科院分子植物研究所等采取定名额分配方式,纳入本次申报选拔范围。

(四)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范围:

1.已入选市级以上高层次人才计划的人员;

2.已入选往届区领军人才计划的人员;

3.担任副处级及以上领导职务,且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

往届区拔尖人才可申报本届区领军人才选拔计划。

part 2

选拔与培养数量

本届区领军拔尖人才拟选拔70名左右在相关领域取得较突出的创新创业成果,为本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显示出明显的创新能力、经营能力、研发优势和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

其中,领军人才拟选拔20名左右,拔尖人才拟选拔50名左右。

part 3

评选与培养条件

(一)松江区拔尖人才

本届区拔尖人才选拔与培养计划按人才从事专业划分四类:一是科技创新类;二是经营管理类;三是技术技能类;四是社会事业类。前三类主要以“2+7”重点产业人才为主;第四类主要以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农林水牧渔等行业人才为主。

符合下列一个以上专业条件的可申报区拔尖人才计划:

1.科技创新类

(1)市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等获得者或获奖项目的主持者。

(2)已经实施的国家发明专利持有人或主持者。

(3)市级及以上科技项目主要负责人。

(4)设立在企业中的国家、中央部委和上海市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负责人或科研骨干人才等。

2.经营管理类

(1)在企业经营管理工作中,具有现代化和国际化的企业管理经营理念,重视企业管理团队建设,有团队协作精神,重视市场开发,产品在市场占有一定的份额并在同行业中居于领先地位,具备制定行业标准能力,产品及技术获国家级、省级荣誉。

(2)企业年度销售总额、利润总额、企业经营情况等主要经济指标连续保持较快增长,在同行业中名列前茅。

(3)所领导企业能够科学经营、诚信经营、依法经营,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在实现企业发展的同时取得较好社会效应。

(4)所在服务业机构在促进两业融合,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方面成效显著。

3.技术技能类

(1)长期在一线岗位上直接从事生产技术工作,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掌握关键技术。擅长运用新技术新工艺,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并取得较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获得市级及以上工程师大赛、技能比赛、技术比武等奖项。

(3)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上有重大贡献,获得区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国家专利等。

(4)在行业内有较大影响力,在传技带徒、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等方面成绩显著。

4.社会事业类

(1)在本区社会事业领域同行业中具有较大影响力,在全市乃至全国也有一定知名度,得到市级以上有关部门认可等。

(2)在专业技术和学术研究方面有一定成果,曾作为第一负责人承担区级以上项目,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核心学术刊物发表专业学术论文等。

上述主要专业成果和获奖情况一般为近5年取得。

(二)松江区领军人才

区领军人才在区拔尖人才条件基础上,遴选在科技创新创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企业经营管理变革、技术技能革新等方面具备一流水平、引领跨越发展的优秀人才。符合下列一个以上专业条件可申报:

1.科技创新类

具有本学科、本领域扎实的专业知识、宽广的学术视野和较强的研发能力。近年来,在本学科、本领域做出具有国内外先进水平的研究成果。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能对本领域发展产生积极的支撑和推动作用,并具有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2)作为主要完成人推动本领域技术的发展和应用,被区内外同行公认为创新性成果或业绩。

(3)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或其他荣誉。

(4)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外著名期刊或国内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曾在著名学术组织机构中担任关键或重要职务。

(5)担任省部级及以上科技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项目负责人;或担任本市重点学科、工程研究负责人或技术带头人;或担任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研发部门负责人或技术带头人。

(6)在团队中能发现优秀人才,在科研发展中培养造就年轻人才。

(7)促进高质量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取得较好成效等。

2.经营管理类

(1)具有扎实的现代企业管理理论基础和创新的经营管理理念,能结合企业实际,形成独到的经营管理思想和成功的经营管理模式。

(2)注重实施企业品牌战略,能够创立和维护具有省部级及以上的品牌。企业市场研发能力强,产品在市场上占有一定份额并在同行业居于国内先进水平。

(3)所领导的企业年度利润总额、净资产收益率、企业经营情况、吸纳当地劳动力等连续三年保持较快增长,在同行中名列前茅。

(4)重视企业经营团队建设,能凝聚一支优秀的经营管理和研发生产团队,形成独特的企业文化。

(5)所在服务业机构能为“2+7”产业体系发展做出较大贡献,“稳增长、促就业、扩消费”带动能力强。

3.技术技能类

(1)一般具有高级技师或相当职业技能水平,具有行业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或有重大技术革新,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为同行业公认并予推广。

(2)在国际上获得有影响的工程师大赛、技能比赛、技术比武等奖项;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方面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国家专利等。

(3)能够带领团队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重点或关键性操作技术问题。

(4)在专业技术一线岗位上创造优异成绩,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等方面成绩突出等。

4.社会事业类

(1)具有突出的专业水平和学术能力;学术思想、观点或艺术水准在业内获得认可;或取得公认的科研成果,对从事的文化和艺术活动能在继承中不断创新发扬。

(2)能够用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完成高水平的专业实践,在所在学科、行业领域贡献显著,承担科研项目成果,有良好的社会效应。

(3)发挥专业带头人引领作用,带领优秀的团队,取得良好成绩等。

part 4

选拔程序

(一)推荐申报(即日起至5月30日)

主要通过单位推荐、专家或社会团体举荐、个人自荐三种方式进行推荐。单位推荐,由各企业(单位)按照行政或党组织隶属关系提出1-2名推荐人选。专家或社会团体举荐,国家、市级高层次专家人才以及专业学会等社会团体可以举荐1-2名人选。个人可自荐。通过推荐、举荐、自荐申报的,均须提交材料至所在单位审核,经集体讨论、内部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方可上报。

凡推荐、举荐、自荐的候选人,填写《申报表》并完成网上申报,连同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交所在单位党组织按程序上报。

街镇、园区所属企业候选人材料由本单位统一汇总后,需报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不符合单独或联合成立党组织条件的单位,报所在区域的托底党组织同意),报街镇、园区党群相关部门,由街道、镇、园区党(工)委完成原件、复件审核,加盖核对章并汇总、研究形成推荐意见后报区人才工作局。

事业单位候选人材料由所属主管部门完成原件、复件核验,加盖核对章并汇总、研究形成推荐意见后,报区人才工作局。

社会组织候选人材料由业务主管单位完成原件、复件核验,加盖核对章并汇总、研究形成推荐意见后,向区民政局报备,并由区民政统一收集汇总后报区人才工作局。

(二)材料初审(2025年6月)

全面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备性、合规性、最低入选标准。

(三)选拔评审(2025年7月至8月)

评审专家进行专业评判,开展征信、违规、违纪、违法等情况核查等,经审议程序后,确定最终入选人员名单。

(四)公示认定(2025年9月)

通过后的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公布入选名单,并印制发放入选证书,开展培养资助。

part 5

培养资助

(一)资金支持

培养期内,入选领军人才的,每年给予8万元人才奖励金;入选拔尖人才的,每人每年给予4万元人才奖励金。用人单位参照奖励金总额一次性配比研究支持经费。

(已获得教育、卫生系统相关区级奖励或已入选教育、卫生系统等区级人才资助计划的,按照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

(二)项目扶持

1.对入选者创办的企业,符合条件并认定的技改项目,按照核定项目总投入给予最高10%的一次性补贴(其中设备器具购置比例按照不低于 70%计算),单个项目补贴最高 3000 万元。对经认定的国家级、上海市级、松江区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最高 200 万元、60 万元、2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国家级、市级、区级“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最高 100 万元、60 万元、20 万元、10 万元一次性奖励。

2.对于入选者创业的企业,对获得立项的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根据综合绩效评价结果,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150万元一次性资助。属于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不高于20万元一次性资助。

3.支持入选者创业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战略布局、管理能力提升、运营转化和维权保护,按有关政策享受指导和服务;对松江区级专利工作示范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资助;优先推荐各级知识产权奖项申报,对获得中国专利奖、上海知识产权创新奖相关奖项的项目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奖励。

4.优先推荐入选者创业企业申请区产业引导基金及其他区属创投基金;对于区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领衔的产业项目,同等条件下融资租赁优先支持。

(三)事业支持

1.区领军、拔尖人才可根据相关规定申请科研培训、租房购房等系列资助。对贡献突出的人员,可一事一议给予相应资助和扶持。

2.入选人才优先推荐参加海聚英才、创赢未来等创新创业大赛,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和市级高层次人才计划,并按规定给予相应资金配套扶持。

3.入选人才纳入区域人才政策扶持体系,符合条件的,享受创新创业、人才发展、人才公寓、租购房补贴等高层次人才扶持政策。

(四)综合服务

1.入选人才将享受每年1次的医疗体检,并享受就医“绿色通道”。培养期内组织一次休假疗养。

2.符合条件的外籍区领军、拔尖人才,可享受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出入境便利措施、在华永久居留推荐办理等政策、工作许可全程网办、单一窗口等便利服务。

3.入选本区领军、拔尖人才,发放“人才卡”,享受本区体育锻炼、文化旅游等服务。

(五)政治引领

1.入选人才纳入各级党委重点人才联系服务范围,并推荐优秀人才作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人选,积极组织入选人才参加高级研修班、国情研修考察、学术论坛、座谈会、实地考察等活动。

2.通过线上线下宣传等方式,加大对入选人才创新创业事迹和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良好环境。

part 6

其他

(一)松江区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选拔通过扫描二维码或登录网站进行网上申报,并线下提交纸质版材料,相应表格可在松江党建网(sjdj.songjiang.gov.cn)、G60人才直达车公众号等下载,申报材料送至各街镇园区(组织人事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原复件审核。

网址:https://sff2vnwqaw.jiandaoyun.com/f/68059e5620b19127ef6e704a

(二)推荐单位和申报个人务必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推荐单位对人选的介绍和评价应依据充分、客观公正。对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并给予通报,5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或个人的申报。

(三)如遇政策调整,相关待遇享受以最新政策为准。

附件:

1.松江区第四届领军人才、第六届拔尖人才申报表

2.松江区第四届领军人才和第六届拔尖人才申报材料清单和格式要求

3.松江区第四届领军人才和第六届拔尖人才申报材料袋

资料:G60人才直达车

编辑:周加姚

审核:周样波 周正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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