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为民生

专项执行行动

为深化落实“小标的 大民生”“终本清仓”系列专项行动要求,强化涉民生领域案件执行力度,“五一”国际劳动节来临之际,泗阳法院聚焦一系列民生案件,开展专项集中执行行动,以实际行动兑现群众胜诉权益。


4月28日早上,在执行局副局长卢大军带领下,执行干警按照既定方案奔赴各个乡镇,针对涉民生、小标的等重点案件展开突击执行。

拘传途中,双方和解

郑某与王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经法院依法判决,郑某赔偿王某各项损失合计14.6万余元。因郑某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执行后,被执行人郑某始终未申报财产,也未履行义务。


行动当天,执行干警到达被执行人郑某住所地,对郑某进行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义务将面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后果。因郑某的丈夫情绪激动,不利于做郑某思想工作,执行干警随即决定将郑某拘传至法院。

回法院途中,王某联系执行法官,其表示愿意接受与郑某和解并适当减少赔偿金额,经执行法官释法说理,郑某主动履行大部分款项,余款王某自愿放弃,并出具书面结案申请,案件执结。

现场履行


刘某与江某劳务合同一案,经法院审理,判决江某支付刘某劳务费6.7万元。因江某未主动履行,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查控其财产线索,依法冻结江某银行账户,查封其名下车辆。经过多次传唤、电话督促,江某均未到院履行,执行干警依法对江某进行拘传。在强制措施的震慑下,江某当场履行4万元,双方当事人就剩余款项达成还款协议。

更多执行现场





本次集中执行行动中,共拘传被执行人7人,执行完毕案件4件,达成执行和解案件5件,共执行到位20余万元。

编辑 | 徐子涵

校对 | 薛 宇

审核 | 胡彦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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