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学生交通安全关系到千万家庭的幸福,也牵动着整个社会的心,道路交通安全不容忽视!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已成为学校、家长及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五一假期来临,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巴州公安交警向全州学生及家长发出倡议,呼吁大家共同遵守交通法规,增强安全意识,携手筑牢学生出行的“平安防线”。
步行安全
1、走安全路:过马路时走人行横道、天桥或地下通道,遵守信号灯指示,“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不翻越护栏、不横穿马路。学龄前儿童过马路时,家长一定要牵牢孩子的手,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2、远离危险:不在马路上追逐打闹、低头看手机或戴耳机听音乐,注意观察车辆动向,远离大型车辆盲区。在没有交警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
3、醒目出行:夜间或恶劣天气外出时,穿亮色或带有反光条的衣物,提高自身可见性。
骑行安全
1、年龄合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未满12周岁禁止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严禁骑电动自行车,家长务必严格监督,不随便给小孩购买电动车及手机扫码开锁共享电动车使用,保管好车辆钥匙,谨防孩子偷骑。
2、安全装备:骑行电动自行车必须佩戴符合标准的安全头盔,定期检查车辆刹车、灯光等性能。
3、守法骑行:非机动车需在非机动车道行驶,不逆行、不闯红灯、不违规载人载物,严禁骑车时单手撑伞、接打电话。如因学生违法骑乘自行车或者电动车而发生交通事故或意外,不仅会面临身体伤害,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家长也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同时还会耽误孩子的学习进度。学生骑行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行驶,如发生交通事故并在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需要赔付事故另一方当事人的财产损失。
乘车安全
1、规范乘车:乘坐私家车时,全员全程系好安全带,儿童应使用安全座椅;上下车时注意观察周围车辆,从右侧车门上下,下车后,要留意两边车辆,不要突然横穿道路,不要在道路上追逐。
2、拒乘隐患车:不乘坐超员车、无牌车、报废车、农用车及非法营运车辆,发现违规车辆可拨打报警电话举报。乘坐黑校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会造成自身身体伤害,还会耽误学习。
3、文明候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排队上下车,乘车时坐稳扶好,不将身体伸出车窗外。
4、合法骑行:家长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要购买合法合规的车辆,按规定登记申领牌照。二轮摩托车只能搭载1名学生,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三轮摩托车货箱不得乘坐学生(三轮摩托车货箱是载货货箱,乘坐人员不具稳定性,发生事故易导致群死群伤)
生命只有一次,安全不容侥幸!请家长和同学们牢记:每一次守法出行,都是对生命的尊重;每一份安全责任,都是对家庭的守护。家长们,您对孩子多一次安全教育,孩子就多一份安全保障。巴州公安交警在此祝学生度过健康、文明、安全的“五一”假期!
来源丨各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编辑丨肖水英
审核丨吴建军
签发丨李书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