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

2025年4月29日,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曹明强受贿一案。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指控:2008年至2018年,被告人曹明强利用担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七冶金建设公司副经理,七冶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七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项目承揽、推动项目合作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39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曹明强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曹明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曹明强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本案将择期宣判。

社会各界群众旁听了庭审。

来源:黔东南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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