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璟璟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29日发布《关于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 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通知》,本次清理整治的重点是,以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等形式设立和实行的违反市场准入制度要求的各类规定文件,以及各级政府违规设置市场准入壁垒的各类做法情形。(央视)
关于市场准入,此前已有成熟的制度架构。其最基本的原则,就是“非禁即入”。换而言之,“禁入”是例外情况,“准入”则是一般适用。至于说哪些属于“禁入”,则有公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予以明确说明。纵向来看,近年来这份清单中所列举的事项,无疑是逐步压减的,而这也是一个坚定破除不合理市场壁垒的过程。新近启动的专项清理行动,既是对这一过程的延续,同样也有集中发力、重点突破的策略考量。
形形色色的市场准入壁垒各有源起,其中有一部分是基于“以往的法律规定”,有一部分是基于“惯例”与“既成事实”的延续,还有一部分则是基于错综复杂的“地方保护主义”和“暧昧的利益嵌合”。理论上,按照自上而下、令行禁止的逻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缩短了,那些旧有的准入壁垒,也就相应拆除才是,但现实显然复杂得多。毋庸讳言,某些地方滞后响应、变通执行、打折落实,其管辖范围内“拆除准备壁垒”的行动,与顶层设计存在不小距离。
国家层面法律早已放开的事项,在一些地方仍是“铁板一块”“外人莫入”,统一大市场被玩成了“一亩三分地”的小山头,这使得政策实施效果大为消解。正是瞄准相关弊病,此次行动专门强调,重点整治“国家层面已放开但地方仍在审批”“审批依据法律效力不足”等情形……凡此种种,就是要让“统一规则”贯穿到底,要激活要素流动冲破利益板结,以充分的市场竞争,来实现资源的高效配置。
其实,近些年来,相关职能部门每隔一段时间就通报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典型案例。既然是“典型案例”,本身就是具有一定代表性,是应被引以为戒、对照自查的。顺着这一思路,此次行动专门突出,“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已通报的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类似的违规情况”也将重点整治——凡此种种,就是要强化典型案例的指导效力、示范效应,要一改某些地方置身事外、无动于衷的惯性与惰性,统一一条心,凝聚最大共识、激发最大合力。
对不合理的市场准入壁垒,应清尽清,加快让统一大市场贯通、成型、见效,这是当下阶段,兑现改革红利、制度红利、规则红利的关键突破口。营造公平的市场准入环境,稳定预期、增强信心、释放机会,这之后要素和资源市场满盘皆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