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8日,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裕安区书瑶理疗馆因实施虚假商业宣传行为,被罚款10万元。


案件名称:六安市裕安区书瑶理疗馆实施虚假商业宣传案

违法企业名称: 六安市裕安区书瑶理疗馆

经营者:王勇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实施虚假商业宣传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种类: 罚款10万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

来源: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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