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纪委监委通报4起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案例

“五一”将至,为加大惩戒力度,形成有力震慑,持续推进“四风”问题纠治整改,全力营造清正廉洁、文明祥和的节日环境,现将我县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案例通报如下。

一、渠县合力镇原党委书记唐利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问题。2016年至2023年,唐利在担任渠县原万寿乡乡长、经济开发区主任、合力镇党委书记期间,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共计13.22万元。唐利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二、渠县财政局预算股股长吴永刚违规收受礼金问题。吴永刚为四川某项目管理分公司在政府某项目代理中给予关照,先后3次收受该公司王某以拜年、节日问候的名义送礼金共计2.1万元。吴永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渠县融媒体中心办公室主任田森违规配备和使用公车问题。2019年9月至2020年12月,田森负责本单位公务接待和车辆安排等工作,违规将驾驶员苗某私车作为单位固定用车,用于公务活动,并违规报销该车的磨损、保养以及维修等费用共计3.498万元。田森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四、渠县三汇镇石佛社区党委书记贾江波违规操办婚丧喜庆、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问题。2024年10月13日至10月24日,贾江波在为其母操办丧事时,未执行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规定,并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0.44万元。贾江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来源:廉洁渠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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