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湖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牢记嘱托 建成支点——‘七大战略’行动方案”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三场,解读《关于实施美丽湖北战略 整体提升支点生态承载力行动方案》(简称《行动方案》)。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湖北省国土整治中心、湖北省住建厅、湖北省水利厅、湖北省农业农村厅等相关负责人出席发布会。
根据《行动方案》总体目标分三步走,2027年,深入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长江干流湖北段和丹江口水库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及以上,洪湖水质稳定达到Ⅳ类;到2030年,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成效明显,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到2035年,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湖北高标准建成。
让荆楚大地山清水秀
当前,湖北省发展进入跨越赶超关键期、转型升级突破期、内生动力迸发期,迫切需要生态环境发挥更大支撑作用,生态环境保护承担着重要使命和重大责任。
湖北如何下好生态环境保护这盘棋?重点领域在哪些方面?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何开文表示,一是实施长江高水平保护提质增效行动。全面打好湖库治理、入河入湖排污口治理、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化工企业污染防治四大攻坚战,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二是实施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坚持控源、截污、活水、修复,推进水环境质量巩固提升;聚焦大气污染固定源、移动源、面源、外源“四源齐控”,推进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坚持防新增、去存量、控风险,推进土壤污染防治。
三是实施绿色低碳发展促进行动。推进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
四是实施美丽系列建设行动。建设绿色低碳美丽城市、宜居宜业美丽乡村,梯次推进美丽山川、美丽河湖建设。
五是实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创新行动。做好全国碳市场行业扩容服务和区域碳市场建设,打造碳市场高地;推进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打造生态产品价值转化高地;推进碳排放权、用水权、排污权等市场化改革,打造环境权益交易高地。
六是实施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提升行动。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强化生态环境监测、科技、执法以及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质效。
让荆楚大地山清水秀、绿意盎然。何开文表示,立足引领中部地区、走在全国前列,发挥先行先试、引领示范作用,积极探索美丽中国建设湖北实践,统筹开展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美丽山川等“美丽”系列建设,把好山好水好风光融入城市、留在乡村。
为全国“双碳”目标贡献“湖北方案”
如何将自然资源变成碳汇资产,让生态守护者成为发展的受益者?
在湖北省国土整治中心党委书记、主任李光看来,碳汇能力的提升是重要一环。他表示,以“创新碳汇价值实现路径、构建市场化碳汇交易体系”为核心目标,以国家碳计量和全省碳汇能力试点建设为抓手,发布碳汇计量方法学标准,推动碳汇确权、碳汇登记、碳汇储备、碳汇交易、碳汇基金、碳汇金融等创新措施落地见效。打造全国碳汇交易标杆省份,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碳汇价值实现模式,为全国“双碳”目标实现贡献“湖北方案”。
下一步,该中心将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在规划编制和实施层面,加快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严格国土空间规划的刚性约束。在生态保护红线方面,严格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对于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项目,必须严格论证并采取科学的保护措施,尽量将项目实施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李光表示,未来三年内,湖北将推进历史遗留矿山“清零”行动。同时将推进荆州国家山水示范工程的收尾和验收,积极申报丹江口库区国家山水示范项目。
让“河湖+”产业惠及百姓
近年来,湖北省以河湖长制为抓手,统筹推进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探索出一条从治水到兴水、从生态保护到绿色发展的实践路径,为建设美丽湖北、提升支点生态承载能力注入绿色动能。
湖北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潘颖介绍,从“治水有责”到“治水有方”。通过构建组织制度责任体系,当前我省每一条河、每一个湖都有专属“管家”。全省3.8万名河湖长上岗履职,构建起省、市、县、乡、村五级河湖长体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数据显示,2024年,湖北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95.8%,长江、汉江干流湖北段水质持续保持Ⅱ类及以上,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持续达到100%。
同时,湖北从“单一之治”到“流域共治”,制定了幸福河湖评价指南,完成了1167个河湖健康评价,建立起“一河(湖)一档”动态管理体系。
“探索推进水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因地制宜开发‘河湖+’产业创新模式,切实以‘幸福河湖’建设为荆楚人民福祉‘加码’。”潘颖表示,下一步,省水利厅将会同相关部门、地方采取有力措施,持续强化河湖长制,争取更多河湖纳入2025年国家幸福河湖试点,并新建一批省级幸福河湖。
编辑丨胡馨月
编审丨刘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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