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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网文化综合报道】民间文艺的版权保护一直是国际版权热点问题和国内立法的难点问题。在国务院新闻办于4月24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央宣传部版权管理局局长王志成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民间文艺版权保护是国家版权局一项重点工作,在开展过程中坚持国际国内联动,理论与实践互促。
一方面是国际国内联动,双向赋能。国际社会自20世纪60年代就围绕民间文艺作品版权保护开展讨论。2000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立“知识产权与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及民间文艺政府间委员会”进行专门讨论,目前已进入保护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条约逐条磋商并考虑外交会议的阶段,国家版权局将民间文艺版权保护国内工作与国际接轨,积极参与该领域国际规则制定,推动条约磋商。
2024年11月,国家版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联合主办在温州召开民间文艺版权保护与促进国际研讨会,汇聚了来自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家版权局等机构的300余位国内外专家,共同探讨民间文艺版权保护的现状与未来,增进各国相互了解,为形成国际共识做出中国贡献,既向国际社会传递中国方案,也为国内立法吸纳全球经验提供窗口。
另一方面是理论与实践互动,以实践创新引领规则构建。中宣部自2021年起,分四批在全国选取了4个省级、18个市级和12个县级地区作为民间文艺版权保护与促进的试点地区,开展民间文艺版权保护与促进立法和试点等一系列工作。各试点充分发挥当地民间文艺资源的独特优势,大力发展民间文艺相关版权产业,激活民间文艺领域版权价值,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总结推广国内民间文艺作品版权保护与促进的理论和实践经验,取得了丰硕成果。2025年将继续深化试点工作,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安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