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在“军人优先,退役军人优先”的参照标准下能否优先这一话题,一直备受大家关注。
“军人优先”与“退役军人优先”之间是什么关系呢?根据《国防法》第71条规定,“军人依法优先”中的军人,特指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中的现役人员,退役军人不属于此范畴,不能享受军人依法优先。在设有“军人依法优先”窗口的场所,如果没有明确表明包含“退役军人优先”,那么退役军人就会被当作普通人员对待,大家也就不要去争。
“退役军人优先”政策与执行的现状究竟如何呢?现在已经改善了很多。《退役军人保障法》对此有明确规定,退役军人可享受优待,如在军队医疗机构、公立医疗机构就医优待,凭优待证享受公共交通、文化和旅游等优待,具体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
当然,各地执行情况存在一定差异,双拥模范城市在退役军人优待方面力度较大,部分地区推出的“退役军人优先”服务较多。但从全国范围来看,在旅游景区、交通优待等场所,“退役军人优先”服务的落实程度不尽相同,有的地方多一些,有的地方少一些。比如现在已经有个别地方,退役军人在高铁站能够享受和军人一样的候车专区,像贵州的遵义站等等。
那么退役军人优待证的福利具体有哪些呢?这要看各个地方的退役军人优待目录清单。简单来讲,在公共服务与文化场所,可在铁路、公路、航空、港口、风景名胜区、博物馆等享受优先服务,在一些景点、博物馆还能减免门票;在医疗机构可优先挂号就诊,还能使用专用通道,有些地方对此有明确规定。
目前,交通出行方面,一般来讲,大家都比较倡导退役军人能够免费乘坐市政投资的公交和地铁,多地也在陆续实行这一政策。当然,在其他一些民政事务方面,处理民政事务时,退役军人也可享受一些优先服务,还可以申请退役军人公益性岗位,如果是参战老兵、带病回乡老兵等就业困难人员,可优先安排。
整体来讲,退役军人优先优待是由《退役军人保障法》规定的,大家具体参照法律规定执行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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