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点想不通,买鱼一定要杀吗?不杀不是更省事?为何这个商贩这么暴躁这么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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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个网友是探店博主,和助理一起去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邓甲生鲜市场买鱼,花费33元。等他付款后,他就要求商贩不宰杀。但是没想到,这个摊位的女老板说,要是不杀提前说,还准备换一条。但是网友不同意,和摊位的男老板发生争执,这个鱼贩特别激动,他连声抱怨:“不杀要先说”“哪有买鱼不杀的?”“买鱼不杀是闹事”。
在得到顾客要求不宰杀的要求后,双方进行争辩,他居然对顾客扔秤砣,砸到了顾客的脚踝。接着鱼贩子不依不饶,对顾客抢手机、殴打。顾客报警,民警将鱼贩带走调查。
最终的处理结果是,涉事鱼贩被处行政拘留12天,并处罚款200元;市场开办方已对涉事商户进行关停15天处理,汉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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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武昌火车站热干面的教训看来还不够啊。
早就该整治了都是放松管理给惯的!
所以为什么不杀就要换一条?
缺斤少两心虚了。
大家都上超市买,让狠人去发疯。
希望加强市场管理,严厉打击缺斤少两,欺行霸市,以次充好和食材浸泡化学品的行为!
老板态度非常恶劣。
希望这样打假的人,多点。
不啊,我在武汉买鱼,都会提前跟他说不杀鱼。
我好奇的为啥说不杀鱼要换一条鱼。
因为会缺斤少两,不杀鱼要提前说。
本人有一次买鱼,称了之后说不用杀,卖鱼的直接补了一条鱼。
宰杀不宰杀有什么猫腻吗?
想知道为什么不杀鱼。
商家太狂了。
2斤的鱼,杀好回家称变成了1.5斤。
在广东买鱼,老板说 问你 要不要帮你 宰杀,貌似还有点选择权。
卖鱼的缺斤短两。我不跟农贸市场或路边小摊贩买。
就是说,为了弥补8两秤,以后鱼要涨价25%了呗。
行规,公开的秘密...
不止武汉全国都是这样,水产品缺斤少两最严重。
强烈要求严惩黑心商家。
武汉去了两次发现武汉的人开车转弯都不打灯?
宰杀好至少要少5两。
查他背后的问题,要么鱼肚有问题,要么就是骗斤两,但是百分之九十骗斤两。
卖鱼的不怕买鱼的还价,杀鱼玩称就能补回来,买鱼最好去超市,明码标价。
心里有鬼。
还有买鱼不杀不行的?我们这是杀鱼要给店家说,不说默认不用杀鱼。
以死换活,当着面换的。肯定还有缺斤少两的问题,不杀就露馅了。
正义的小伙子受委屈了,还被秤砣砸了,估计很疼。做生意的老板呀,也不想想,你缺斤少两做了这么多年 你发大财了吗?既然缺斤少两发不了财 为什么不换个思路,足斤足两试试,人们都不傻,你正经做生意,人家都爱去你那里,然后生意就络绎不绝,反而能多赚钱。
罚200, 停业15天,这处罚也太轻了吧。
愿意杀就杀,不愿意就不杀,为什么强迫?
应该缺斤少两,宰杀了就看不出来缺斤少两了。
因为秤是短斤少两的,商家把鱼一杀,除去内脏和鱼鳞,顾客回家复称就算发现问题也没证据。 如果鱼不杀,消费者随便一复称,就露馅了。
杀没问题啊,但必须先拿过来用自带的秤称一下看看是否够秤再破肚。
这么轻描淡写,就写个扔了秤砣,怎么不写把人打得缝了针?
我们这是杀鱼要说,不杀鱼还要说吗?
黑心商贩要重罚,做生意也是做人,要讲诚信!
这个人不得去医院把各种检查都做一遍,然后养伤一个月起步?误工费 精神随时费 各种费都先赔偿一遍。
不要惹卖鱼的,看看《狂飙》。
这个家伙,估计是缺斤少两啊!
短斤短两已成为水产、海鲜、黄金回收等行业的潜规则,一旦被人揭露,就会气急败坏,恶语相向,甚至威胁殴打。希望打架者及时取证,保护好自己。为众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冻毙于风雪,你们冒着风险揭发举报不良商家,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净化消费者消费市场环境。
我买回去养,你敢给我杀?!
顾客受伤了吗?住院了吗?做伤情鉴定了吗?
说明鱼有可能缺斤少两,杀了少称就有了借口。
这以后附近的人估计都不敢去他哪里买鱼了。
在武汉吃过一条鱼,活鱼现杀,上来后鱼眼是瘪的,也不新鲜,但是没法举证啊,就当买个教训了。
在武汉,买鱼不宰,这就是对摊主的侮辱,没人能受得了,应该尊重当地的民俗风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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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说,武汉买鱼必须得杀,这是当地的风俗,最好尊重。这还是第一次听说,这样的风俗也是很奇怪,而有的网友说如果不杀要提前说,有一次买鱼没提前说不杀,结果称好后说不杀,商家换了一条鱼。
根据网友交流,才发现买鱼杀不杀鱼和买之前要说杀不杀鱼里面存在的一些猫腻。原来,杀鱼是约定俗成的,因为一般人就觉得杀鱼麻烦,鱼贩杀好更好,但是杀了鱼后,去掉内脏什么的,重量自然有损耗,和买的时候不一致了,大家也无话可说。但是如果不杀鱼呢,很有可能顾客拿回家会称一下,这样是否缺斤少两就很明白了。但是如果顾客买鱼之前提前说要不要杀鱼,不杀,鱼贩就卖正常重量的鱼,杀呢,缺斤少两的鱼反正顾客也不知道,而且据说很多称都是可以调节的,一般少个1两2两,顾客都发现不了。
但是,这完全揭露了菜市场商家的丑恶嘴脸,诚信经营做不到,还对顾客动粗,的确需要严惩。这样的风气和所谓的行规真的应该好好查一查,多查查,难道顾客买菜还要带称吗?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