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有媒体报道“5旬辅警30余年前被人顶替上中专”一事,

就是某省一位54岁的辅警席南,发现自己1990年通过高考考上了中专,但录取书被同届考生李永刚截留了,如今冒名顶替的“李席南”已经是某医院副院长,而真正的席南还是一个没有编制的辅警。

事件曝光后,当地火速成立联合调查组,事实上此案只用了一天就基本告破,冒名顶替的事实成立!



因为根据报道,该市卫健委人事部门在干部档案专审工作中,发现席南人事档案中的《高中毕业生登记表》《高校招生考生登记表》《收费走读登记表》,和《入团志愿书》《河南省焦作卫校学生基本情况表》《焦作卫校学员毕业鉴定表》等信息不一致

所以说,此案不存在任何侦破难点,却存在非常大的想象空间!

可以说,当地的有关部门要么是长期玩忽职守,档案里这么多漏洞30多年居然没有发现。

要么就是“李永刚”家族在当地势力很强大,因为搞档案审查的不可能30多年没有岗位变动,今年张三由于马虎没有看出问题, 明年换李四一样能看出问题,但为什么一直没事?

而且,“李席南”冒名顶替读了中专毕业后是成为医生不是直接成为副院长的,提拔成为副院长,体制内有专门的审查程序,档案里信息不一致,你真当审查的人眼瞎吗?

眼睛肯定都没瞎,真正的原因只能说一句“你懂的”。

这里要补充一下历史背景。

1990年的中专,含金量还是不错的,因为毕业包分配,有干部编制。



而且中专分中考录取和高考录取两类。

中考录取的学制通常为3-4年,且毕业分配基本是面向本地区,高考录取的学制一般为2-3年,且毕业分配一般是由省厅安排。

也就是说,1990年,作为农民子弟的席南通过高考考上了中专,属于逆天改命。

录取通知书被截留后,席南以为落榜也没有选择复读。

原因也不难猜,当年农村家庭供养一名高中生负担还是蛮重的,所以席南得通过就业减轻家庭负担,哪怕是成为廉价劳动力。

假如席南选择复读,那么骗局极可能在次年就被揭开。

这也充分说明,“李永刚”家族看人下菜这方面是下了很多功夫了,不去挑本科大专院校去截留,不去挑家庭经济不错的去截留,专门挑中专特别是家族影响力强的行业中专。



据网络消息,“李永刚”的父亲和舅舅分别在当地教育系统和卫生系统,也不见当地官方通报这些,姑且相信吧,

不信又能咋样呢,还是那一句,“你懂的”。

对这件事的看法也很简单,高考的核心是公平,违反这一原则必将受到惩罚。

所以,当地火速“双开”了“李席南”。但是后遗症显然不少,根据公开信息,2021年,李席南曾以孟州市西虢镇卫生院副院长身份入选当年的“孟州好医生”。

一句“呵呵”,送给好医生!

其实高考录取线并不代表不到录取线就不能去读这个学校。这些年各地都有不少冒名顶替读大学的案例被曝光。

印象最深刻的是2004年某省的张春秀事件,两者分差243分,但是顶替者依然顺利从大学毕业了。



所以,教育不是改变命运的阶梯,能否跨过录取门槛才是命运的阶梯。

毕竟,录取门槛绝对不是说你上了线才能读懂后面的书,而是说读书机会只有这么多,大家根据考试成绩,一切由分数说话!

教育公平一旦被破坏,只可能是权贵家族更加权贵,贫穷家庭更难翻身。

说句题外话,如果没有被冒名顶替,真正的席南去读了中专,毕业后分配成为医生,他能否做到副院长能否当选“好医生”?

我敢打赌一块钱,他做不到,原因还是那一句,“你懂的”。



话说回来,事已至此,冒名顶替者已经被开除,该如何赔偿受害者呢?

给他编制还是给他赔钱?

毕竟没有先例,舆论又这么关注,我估计当地也是有压力的。

我倒是有一个建议,冒名顶替的“李席南”已经被开除,和单位已经没有关系了,但是他的社保金还在当地社保系统里。

根据本案实际情况,我觉得给54岁的受害者补一个编制可能性不大,但是分一部分施害者的社保给受害者还是可行的。

根据资料,各地卫生系统最早在1996年,最晚在2000年开始了养老金实缴,根据规定,体制内被开除的人员,社保中的视同缴费部分是会被清零的,但实缴部分还在。

“李席南”的视同缴费部分,划拨给受害者,是否可行?

“李席南”的个人养老账户又分为单位缴纳和个人缴纳。

个人缴纳为劳动者劳动所动,这块是不能动的。

单位缴纳部分,也已经在社保系统里了,可以参考公W员的相关规定。

若涉及刑事处罚且未作出开除决定前,自判决生效日起取消全部社保待遇(含单位缴纳部分)‌

所以,受害者席南应该坚持追诉,同时申请将施害者社保中单位缴纳部分划拨给受害者。

这样一来,又不用当地新增编制,又不用新增社保负担,逻辑上也说得过去,建议考虑考虑吧。

但不管怎么说,被置换的34年人生,已经再也回不了了……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