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人因无家可归,只能寄居在儿子家的地下室里生活,而且还体弱多病生活无法自理,过得异常艰辛。可是他养育的两儿一女却对老父亲置之不理,不尽赡养义务。最终,老人一纸诉状将三个子女告上了法庭。



这起事件发生在江苏省南京市。

南京市的张大爷今年80多岁,而且还是一位独居老人。正常情况下,这个年龄正是儿孙满堂、享受天伦之乐的时候。可是张大爷的处境却恰恰相反,他不仅老无所依,一个人孤零零的住在阴暗潮湿的地下室里面,而且还是患有脑血栓后遗症,做饭和上厕所都困难,生活不能完全自理。

按理说,父亲都这么大岁数了,还体弱多病,当儿女的理应把老人接到身边,照顾他的饮食起居。但是,张大爷的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却非常狠心,看到父亲这个样子,完全不管不看,令老人十分寒心。

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三个子女不赡养老人呢?原来,在多年前张大爷的老房子赶上了拆迁,当时他就把60平方米的分房额度平均分给了两个儿子,并约定生活不能自理时由他们养老。当时,兄弟俩也是满口答应了。



可是后来,老人的小儿子私自转走了张大爷辛辛苦苦打零工攒下的5万块钱。大儿子和女儿得知后,要求他把5万块钱还给老人。但是,张大爷的小儿子就是死活不肯归还。这就导致了三个子女们之间产生矛盾,大儿子和女儿觉得老人财产分配不公平,所以不愿意赡养老人。小儿子看到哥哥姐姐不管,他更不想一个人承担。

无奈之下,张大爷只好将这三个不孝的子女告上了法庭。

法院通过巡回法庭调解,最终达成了协议:女儿每月要支付200块钱的生活费给张大爷,而且还要定期照顾老人。大儿子负责父亲的日常起居,小儿子补贴养老费并把之前的5万块钱归还。老人如果生病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由两个儿子均摊。



经过法院调解后,三个子女都表示同意,由此张大爷的养老问题终于得以解决。

作为子女,不主动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非要等到父亲绝望的把他们告上法庭,这种做法不但让老人伤心,更丢自己的脸。这种大逆不道的做法,难道就不怕成为街坊四邻的笑谈吗?

养儿防老是我们国人的传统观念。从亲情的角度上说,父母含辛茹苦的将我们拉扯长大,当父母老的时候,我们天经地义的理应给他们养老。另外从法律层面讲,每个子女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绝不能因为财产分配问题而弃养。

希望所有的年轻人都做一个孝顺的儿女,希望天下所有的老人都老有所依,安度晚年。

大家对这事儿咋看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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