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舟山市属及部分县(区)教育局
公布了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
具体内容一起来看
新城区域
01
入学对象
2025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对象为2019年8月31日(即至2025年8月31日止满6周岁),初中七年级新生入学对象为当年小学毕业生。
02
公办、民办学校招生
公办学校招生:
①公办学校招生范围:
②公办学校招生类别与录取办法:
▌第一类:有户有房
入学对象在2025年6月30日以前取得新城户籍,并且入学对象本人或其父母在2024年12月31日前拥有新城户籍所在地址房产且一直持有。
▌第二类:有户无房且祖辈有房
入学对象在2025年6月30日以前取得新城户籍,并且其父辈在新城无房产,其祖辈在2024年12月31日前拥有新城户籍所在地址房产且一直持有。
▌第三类:有户其他
入学对象在2025年6月30日以前取得新城户籍,房产情况属于上述第一类和第二类以外情形。
▌第四类:市户有房
入学对象属本市非新城学区内户籍,其本人或其父母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新城学区内房产且一直持有。
上述户籍迁入时间以有效户口本中“何时何地迁入本址”为准。房产登记时间以不动产权证落款时间为准。第一类必须符合入学对象户籍与本人或父母房产地址相一致,第二类必须符合入学对象户籍与祖辈户籍、房产地址相一致。属于共有房产的,第一、四类必须符合入学对象及其父母份额合计必须达到51%及以上,第二类必须符合入学对象祖(外祖)父母份额合计必须达到51%及以上。如有上述四类以外情形的,将根据具体情形归入相应类别。
公办学校录取办法是按招生类别顺序录取。同类对象依次按户籍迁入现址时间先后、房产取得时间先后顺序安排。无法在学区学校入学的,纳入市教育局统筹调剂安排对象。统筹调剂对象安排方法:按相对就近的原则,在学区生安排后还有学额的其他学区学校内安排;同类情况的依次按户籍迁入现址时间先后、房产取得时间先后顺序安排。
民办学校招生:
舟山绿城育华学校招收小学一年级新生150名、初中七年级新生210名(含本校小学毕业直升生);招生对象主要为市区户籍,或其父母在市区有房产,或其父母在市区取得《浙江省居住证》,优先满足上述对象的入学需求;上述对象招不满的,可适当跨县招生,不得跨设区市招生。在原核定计划和班额内,招收小学一升二插班生15名,招生对象条件、录取办法与起始年级相同。插班生报名前须经现就读学校和主管教育局同意,全部通过新城义务教育招生平台进行网上登记。
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录取,在核定招生计划内,除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小学部毕业生、本校教职工子女优先招收外,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超过剩余招生计划数,一次性全部录取;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剩余招生计划数,通过电脑派位方式录取。
△滑动查看完整公办、民办学校招生信息
03
报名登记
▌网上登记
小学新生5月7日9:00-5月17日12:00,初中新生、插班生5月8日9:00-5月17日12:00通过智能手机端“浙里办”APP 或电脑端“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在线办理。因故未能如期办理预报名登记的,公办学校入学对象在5月30日或7月4日线上补报名,民办学校入学对象在5月30日线上补报名。
▌现场登记
随迁子女量化入学申请登记须在4月7日至5月30日到居住证登记地址所属街道的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办理申请手续。
△滑动查看完整报名登记信息
04
招生咨询电话
定海区
01
入学对象
2025年秋季,小学招生对象为2019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招生对象为小学毕业的适龄儿童少年。具体为下列对象:
1、入学对象户籍2025年6月30日之前在定海区的。
2、入学对象户籍不在定海区,其父母或祖(外祖)父母房产在定海区的,房产性质必须为住宅用房(以住房产权证、拆迁安置协议等认定)。
3、符合条件的从业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非两区一城(两区一城指定海、普陀、新城,下同)户籍随迁子女。即入学对象父母(或本人,下同)一方持有本区签发《浙江省居住证》的随迁子女。
2.两区一城户籍随迁子女。两区一城户籍从业务工人员随 迁子女入学对象须同时具备三项条件:
一是入学对象父母双方居住在定海区(以有效的租房合同为准)满6个月;
二是入学对象父母至少一方在定海区就业(以有效的劳动合同为准)满6个月,或在定海区取得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三是入学对象父母至少一方按规定参加本地社会保险且连续按月缴纳。
4、符合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规定的政策性招生安排对象(含港澳台同胞等)。
△滑动查看完整入学对象
02
招生类别
▌第一类:有户有父母房
入学对象户籍与父母户籍、房产(房产根据住房产权证认定,含学生本人房产、拆迁安置协议,不含商业房产、共有房产等)地址相一致,且属招生学校学区。
▌第二类:有户有祖辈房
入学对象父母学区内(城区招生特指定海城区)无另外房产,户籍与祖(外祖)父母户籍、房产(含拆迁安置协议、直管公房租赁、父母与祖辈共有房产)地址相一致。
▌第三类:有户无房
入学对象户籍属招生学校学区,但不属于第一、第二类。
▌第四类:无户有房
入学对象户籍不在招生学校学区(城区招生特指户籍不在定海城区),但其父母或祖(外祖)父母在学区内购置房产。
▌第五类:无户无房
入学对象父母持有定海区签发居住证的随迁子女,以及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从业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上述认定的房产购置与户籍迁入期限,规定为:第一、二类房产证至少是入学前一年的6月30日当日起连续持有满1年;学生户籍以入学当年6月30日之前迁入为据。
△滑动查看完整招生类别
03
登记办法
在定海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对象,均应按期参加预报名登记,其中符合“ 浙江省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入学对象须参加“居住证量化入学”申请。如未按期参加入学预报名登记影响录取工作的, 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或其他处理。具体时间及要求如下:
▌网上登记
1、登记对象:定海区户籍的入学对象、父母或祖(外祖)父母在定海区购置房产的入学对象、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随迁子女入学对象,均须在规定时间进行预报名网上登记。
2、登记方式:预报名网上登记受理期内,可以通过智能手机端“ 浙里办” App或电脑端“ 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进行在线办理。具体“ 网上登记指南”后续将在“舟山定海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
3、登记规定:预报名网上登记时间为5月7日-5月15日。无法在规定时间进行预报名网上登记的,须于6月14日一天到指定地点,由工作人员指导网上登记。城区招生指定到定海区成人文化技术学校(颐景园路101号五号楼)补登记;其他学校招生到对应招生学校补登记。城区因户籍迁移逾期的对象,于7月1日到定海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补登记。逾期不办理登记的,城区户籍列入统筹安排对象,其他回户籍地接受义务教育。
▌量化入学申请登记
学区内无户无房但符合持“ 浙江省居住证”的随迁子女,须在4月7日至5月31日到居住登记地所属乡镇(街道)的社会服务管理中心现场参加量化入学申请登记。具体量化入学通告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平安定海”发布。
△滑动查看完整登记办法
04
招生区域划分
▌定海城区中小学
1、小学
定海小学教育集团昌东校区:檀树社区、昌东社区、胜利村、 紫竹社区、檀香社区、长岗山村。
定海小学教育集团海滨校区:港北社区、港南社区、东山社区、庆丰村、海滨社区、盘峙村、五联村、大猫村。
檀枫小学教育集团檀枫校区:颐景园社区、檀东社区、洞桥村、阳光园社区、鸿毛湾社区、小洋岙社区、大洋岙村。
檀枫小学教育集团城东校区:畚金社区、桔北社区、小矸村、 桔南社区。
舟嵊小学:虎山社区、西安社区、留方社区、香园社区、东管庙社区。
舟山小学:合源社区、北园社区、义桥村、开源社区、文昌社区、东湾村、城北村、文慧社区。
廷佐小学:蓬莱社区、东园社区、利民社区、南珍社区、翁山社区、海山社区、卫海社区。
海山小学:西管庙社区、西山社区、西园社区、金寿社区、晓峰社区、竹山社区、茅岭村。
2、初中
定海二中:檀树社区、合源社区、北园社区、义桥村、开源社区、文昌社区、东湾村、城北村、留方社区、香园社区、东管庙社区、文慧社区。
定海三中:海山社区、卫海社区、虎山社区、西安社区、西管庙社区、西山社区、西园社区、金寿社区、晓峰社区、竹山社 区、茅岭村。
定海五中:昌东社区、胜利村、紫竹社区、檀香社区、洞桥村、蓬莱社区、东园社区、港北社区、小矸村、长岗山村、利民 社区、南珍社区、翁山社区、桔南社区、港南社区、东山社区、 桔北社区、海滨社区、庆丰村、盘峙村、五联村、大猫村。
定海七中:颐景园社区、檀东社区、阳光园社区、鸿毛湾社区、小洋岙社区、大洋岙村、畚金社区。
▌定海城郊农村中小学
1、小学
城西小学:盐仓街道各社区(村)。
白泉中心:白泉村、万金湖社区、米林村、柯梅村、和平村、 潮面村、河东村、金山村、皋泄村、繁强村、兴泉社区。
北蝉中心小学:星马村、星塔村、小展村、洪家村、新港村。
大丰中心小学:新丰村、河平村(卫平、河北区域)、大浦村、海港村(六局坑及其西)。
柳行中心小学:仙居村、柳行村、河平村(河南区域)、海港村(六局坑以东)。
山潭中心小学:山潭村、东堠村、西堠村、穆岙村。
沥港中心小学:沥平村、和建村、大观村。
双桥中心小学:双桥街道各社区(村)。
小沙中心小学:小沙街道各社区(村)。
岑港中心小学:岑港街道各社区(村)。
马岙中心小学:马岙街道各社区(村)。
干览中心小学:干览镇各社区(村)。
2、初中
定海六中:盐仓街道、双桥街道、岑港街道、小沙街道、马岙街道各社区(村)。
白泉初中:白泉镇、干览镇各社区(村)。
金塘中学:金塘镇各社区(村)。
△滑动查看完整招生区域划分
普陀区
01
入学对象
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对象的年龄要求为至招生当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初中一年级新生的招生对象为当年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入学对象必须是普陀区户籍或实际居住:
1、入学对象在学区内的户籍证件和其父母的房产证件(不含集体或共有房产、商业房产、租赁房等,下同)或拆迁安置协议为主要依据。
2、入学对象户籍认定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前迁入,房产证件认定以2025年4月30日前为准。其中房产以实际居住为准。
3、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下同)在符合入学年龄当年6月底前提出申请,在普陀区内幼儿园就读的到就读幼儿园备案,未在区内幼儿园就读的到区教育局教育科(普陀东港商务中心2号楼505室,下同)备案。
△滑动查看完整入学对象
02
招生类别
▌第一类:户房合一
学生户籍与其父母房产(学生父母未成年子女房产视同父母房产,下同)均在求读学校学区内的。
▌第二类:学区有户
学生户籍在求读学校学区内的。
▌第三类:学区有房
其父母房产在求读学校学区内的。
▌第四类:无户无房
(1)符合条件的两区一城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其父母在普陀城区无房产的(简称市内务工);
(2)入学对象或其父母一方持有本区签注(本区居住满6个月)的《浙江省居住证》,且已办理居住证量化积分入学申请的入学对象,其父母在普陀城区无房产的(简称积分入学)。
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已撤并的乡镇(东极镇、虾峙镇、桃花镇、原登步乡、原蚂蚁岛乡和原白沙乡)适龄少年儿童,其父母在普陀城区无房产的(简称撤校乡镇),由区教育局根据学生父母实际居住情况(须提供城区租房合同等)统筹安排到舟渔学校、沈家门一小、沈家门四小、城北小学、武岭小学、沈家门一初、东港中学等相关学校就读。
△滑动查看完整招生类别
03
登记办法
普陀城区、非城区公办学校学区生1-4类、撤校乡镇适龄儿童,政策照顾招生对象均采用无纸化网上报名形式。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5月8日上午8:30至5月15日下午5:00【5月8日上午8:30正式开通后方可登录,目前系统还在测试中,填写资料均无效】,具体报名办法如下:
▌网上报名
由学生家长在手机中下载“浙里办”APP,先进行个人用户实名注册,并登录浙里办,浙里办首页搜索“入学”—找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在线办理—定位到“舟山市普陀区”—进入“普陀区义教段新生入学登记系统”—选择“小学入学报名”或“初中入学报名”—选择“普陀城区公办小学(初中)新生入学”、“普陀非城区公办小学(初中)新生入学”或“普陀区民办小学(初中)新生入学”—阅读“家长告知书”、“家长承诺书”—选择招生类型进行报名信息登记录入。
点击查看详细操作流程
▌量化入学申请登记
3月19日发布居住证量化管理积分入学申请公告(具体关注普陀潮客户端),符合条件的区外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公办学校起始年级(指积分入学对象),按舟山市普陀区居住证积分管理相关规定办理,由申请人(指学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下同)于2025年4月1日至5月30日带相关资料到各街道(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居住证积分管理窗口申请登记(其中普陀城区受理点在东港海印路592号——普陀区流动人口办证中心)。
△滑动查看完整登记办法
04
招生咨询电话
局教育科招生咨询电话:
3012542、3064829、3028038
区居住证积分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
3067676、3010451
岱山县
01
招生对象
2025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19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到现就读幼儿园填写《延缓入学申请表》并报县教育局批准);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小学毕业的适龄儿童少年。以户籍证件和学生本人或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件(不含集体或共有房产、商业房产、租赁房产等)为主要依据。所有入学对象所涉及户籍、房产条件的取得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30日。
随迁子女(市外户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父母一方(包括法定监护人,下同)或入学对象持有办理在岱山县的居住证;法定监护人持有岱山房产;法定监护人一方在岱山县缴纳社保;法定监护人一方在岱山县有合法劳务合同且提供工资流水;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在岱山县范围内的《营业执照》。
符合上级文件规定的政策性照顾对象(军人、引进人才等)子女按相关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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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招生范围
▌岱山实验学校教育集团(岱山实验学校、双峰新城学校)
1、小学新生入学对象为户籍、监护人房产均在竹屿社区的适龄儿童。初中新生入学对象为监护人或学生本人持有竹屿社区房产的小学毕业适龄儿童少年。
对应住宅房产为浪琴花园、半岛城市花园、蓬莱阳光、海德花园、华枫花园、海月名都、太阳城、锦绣华府、碧水豪园、茗都华庭、恒丽府第、渔父乐园、东方壹品、紫宸府、银河湾、金海家园。
2、户籍在南峰村、板井潭村、黄官泥岙村、渔山村(房产在渔山新村)的一、七年级新生就读双峰新城学校。
3、户籍在长涂镇的一、七年级新生就读双峰新城学校。
4、户籍在岱东镇的一、七年级新生,根据双峰新城学校学位情况入读,其余学生就读高亭中心小学和高亭初级中学。
▌高亭小学、高亭中心小学
1、高亭小学、高亭中心小学户籍生
高亭小学:入学对象户籍为安澜社区、嘉和社区、蓬莱社区、沙涂社区、高亭一村、高亭二村、大蒲门村、小蒲门村、山外社区、东海村的适龄儿童。
高亭中心小学:入学对象户籍为育才社区、兰亭社区、闸口社区、闸口一村、闸口二村、大岙一村、大岙二村、江南村、官山村、大峧山村和岱西镇所属村的适龄儿童。
2、高亭小学、高亭中心小学统筹招生对象
(1)学生户籍属于县外市内且其监护人在高亭城区有住宅房产的。
(2)学生户籍或监护人住宅房产在竹屿社区但不符合岱山实验学校教育集团竹屿、双峰校区小学部“户房合一”入学条件的学龄儿童。
(3)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申请就读高亭小学、高亭中心小学,县教育局根据上述2所学校预计接纳能力,2025年秋季继续采用流动人口居住证量化积分入学。
▌高亭初级中学
1、户籍在高亭镇的六年级毕业生。
2、户籍在岱西镇的六年级毕业生。
3、岱山实验学校、双峰新城学校、高亭小学、高亭中心小学六年级毕业的市内户籍生。
4、监护人或学生本人拥有高亭城区房产并在我县小学毕业的入学对象。
▌岱山初级中学
1、岱中小学、蓬山小学、秀山小学就读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2、东沙镇、秀山乡户籍要求回岱山入读的县外小学毕业生。
3、符合入读条件的随迁子女。
△滑动查看完整招生范围
03
招生流程
▌网上预报名登记
入学对象监护人需在规定日期内(2025年5月10日-2025年5月16日)进行网上预报名登记并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和佐证材料图片。县教育局在报名登记日之前以“告家长书,在岱山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形式,向社会公布办理入学报名的相关信息,今年全县小学、初中招生继续采用无纸化网上报名的形式,具体办法将于2025年5月初前另行发布。确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预报名登记的,于5月20日—23日持相关材料到县教育局教育科补办,逾期不再受理。
▌量化入学申请登记
符合条件的市外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城区小学一年级,在网上预报名后需到岱山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申请积分(受理地点:高亭镇滨港路483号高亭派出所居住证量化积分受理点,咨询电话:0580—4481009,0580—7335529)。以岱山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提供的流动人口居住证量化积分作为高亭城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的入学依据。
△滑动查看完整招生流程
来源:竞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