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份在2025年公布的判决。马某是原山西省孝义市公安局中阳楼派出所辅警,协助二中队民警开展非执法类警务工作。
2024年4月,梁某的弟弟梁某2因涉嫌帮信罪被孝义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梁某找到辅警马某,辅警马某以为其弟弟梁某2办理取保为由,收取梁某现金2万。2024年4月27日,辅警马某以退赔梁某2帮信案中被害人,并取得谅解为由,收取梁某微信转账2.5。2024年5月28日,梁某弟弟梁某2被逮捕。梁某多次向辅警马某要求退还“取保经费”,辅警马某仅退还10000元。
梁某2帮信案起诉到期之际,辅警马某为能让梁某2从轻处罚,在未取得帮信案被害人谅解的情况下,自行伪造虚假“谅解书”并附卷,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孝义市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期间,核实发现该谅解书系伪造。
2024年9月19号之前,辅警马某前往孝义市公安局杜村派出所投案自首,在19号这天退还了梁某3.5万。
最终,孝义市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刑8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以包庇罪,判刑10个月,执行期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自2024年9月19日起至2025年11月18日止。没有写错,是直接减少了四个月的,所以不是一年六个月。
不仅退了钱还,还倒贴5000块,得不偿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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