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22日,沧州市行政审批局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关于永济珑玺小区一期项目竣工联合验收意见》。
沧州市永济珑玺小区一期项目位于浮阳大道以西,海河路以北。
沧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关于永济珑玺小区一期项目竣工联合验收意见
沧州市卓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申报的永济珑玺小区一期项目,包括:1#楼-24#楼、幼儿园、地下车库、M1#大门、M2#大门,位于浮阳大道以西,海河路以北。各相关部门对该项目提交的验收资料进行了审查,并出具了审查意见,具体如下:
市行政审批局:
一、已对该项目出具规划核验意见(沧审核字﹝2025﹞2号),该项目符合规划要求。
二、根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该项目符合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相关规定,准予该项目人防竣工验收备案。
市住建局:
一、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有关规定,根据申请材料及建设工程现场评定情况,该项目幼儿园消防验收合格。
二、该项目1#楼-24#楼、地下车库、M1#大门、M2#大门消防验收备案材料齐全,未被确定为检查对象。
市应急管理局:该项目符合《河北省防震减灾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验收通过。
市档案馆:该项目建设工程档案经审查验收,符合国家、省有关工程档案规定,现予确认。
市教育局:该项目配套幼儿园占地面积1870.72平方米,建筑面积1353.72平方米。经核实,该配套园已经建成,并与运河区教体局签署建设移交协议,运河区教体局出具了接收证明。同意该项目通过联合验收。
沧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5年4月22日
来源:沧州市行政审批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