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罗筱晓
4月25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发言人记者会。据发言人介绍,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将于4月27日至30日在北京举行。届时,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将提请本次会议三审。
“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制定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在记者会上,发言人表示,2024年12月、2025年2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四次会议对草案进行了两次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方面普遍认为: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将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和重要举措落实为法律规范,与宪法和党章关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规定贯通起来,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十分必要、意义重大。草案经过反复修改后已经较为成熟,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及早审议出台。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各方面意见,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三次审议稿将进一步充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相关举措,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的法治环境。
据悉,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还将审议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草案、原子能法草案、仲裁法修订草案;审议委员长会议关于提请审议生态环境法典草案的议案;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监狱法修订草案的议案,关于授权国务院在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适用种子法有关规定的决定草案的议案等。
来源:工人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