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山东临沂市民营企业家吕宗山为朋友丁刚的100万元贷款提供了担保,但丁刚并未收到贷款,随后,放贷公司以贷款逾期未还为由,将丁刚和吕宗山告上法庭,法院判决两人败诉,并查封了他们的房产等物,吕宗山还被以“拒不执行裁定、判决罪”判刑一年。十多年来,吕宗山多次为此事奔走喊冤,却无任何结果,他自己也从一名受人尊敬的企业家,沦落为一名疾病缠身、双目近乎失明的落魄老人,其境遇令人痛心。
2025年1月8日,中国青年网以《山东临沂一企业称遭遇100万元假贷款致濒临破产 警方已介入》为题,报道了吕宗山的凄惨遭遇。吕宗山近日表示,虽然临沂市兰山区、罗庄区两地警方都收取过他的报案材料,但却迟迟未对此事进行立案,导致犯罪嫌疑人至今依然逍遥法外。
吕宗山说,早在多年前,他就到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刑侦大队、经侦大队报过案,要求对没有放贷资质、涉嫌诈骗的临沂市兰山区中金民间融资服务有限公司(下称中金公司)涉案人员李某芳、李某娟、李某等人进行立案侦查,但一直没有任何进展。此后,他又多次前往催问,也无任何结果。
当年的贷款人丁刚说,中国青年网的报道发出后,他发现自己已被悄悄从“限制高消费”黑名单中移除。
丁刚说,司法机关将他从“限高”名单中移除,说明他不是老赖,也说明法院的判决是错误的,他确实没有收到过贷款,既然如此,法院应立即启动纠错程序,对他这十多年所受的财产和名誉损失给一个说法,警方也应立即对涉案的中金公司人员进行抓捕。
但与吕宗山一样,丁刚到兰山公安分局的多次报案,同样没有任何进展,犯罪嫌疑人也一直逍遥法外。
由于在兰山公安分局迟迟等不到立案结果,今年1月,贷款人丁刚和担保人吕宗山一起,又到虚假贷款的发生地——临沂市公安局罗庄分局盛庄派出所报了案,对方虽然接收了材料,但同样迟迟不予立案。
就这样,吕宗山和丁刚虽然在临沂市兰山区、罗庄区的公安机关都报了案,但却没有一地警方对他们的报案进行立案。
“这样一个报案十多年,证据确凿、事实清楚的虚假贷款诈骗案,为何一直无人管?中金公司到底有何通天手段?”吕宗山语气激动地发问。
吕宗山和丁刚都希望,临沂市公安机关能尽快指定相关部门对此案进行立案查处,早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抓捕,以还他们一个久违的公道。
来源:中国青年网、廊坊新闻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