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中心、各位律师及法律工作者:
制作起诉书、答辩状是当事人参与诉讼程序的第一道关口,也是实现庭审优质化的重要保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诉讼权利的保障和实现,关系到人民法院解决纠纷的质量和效率。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联合发布金融借款、民间借贷、劳动争议等11类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将案件信息以表格化展现,诉讼内容逐项分解、条分缕析,看似简单的勾选,实则为诉讼、审判效率提升带来了“大影响”。全市法律从业者应深刻认识示范文本的重要意义,增强应用、推广示范文本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高示范文本的适用率。在此,我们向全市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中心、各位律师及法律工作者发出如下倡议:
推进示范文本实际应用。示范文本围绕类型化案件争议焦点,将诉辩内容以要素式呈现,并列明了管辖、保全等相关诉讼程序,是全面精准表达诉求、提示相关诉讼程序的科学指引,有助于律师等法律工作者清晰梳理案件事实、精准识别争议焦点、准确提出诉辩意见,更好的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中心应组织律师及法律工作者开展示范文本应用培训,确保每位诉讼参与都能熟悉示范文本的填写规范和注意事项,并引导、指导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精准、规范的表达诉辩意见。
强化示范文本宣传推广。示范文本展现出的诉辩意见更加精准、事实理由更加全面、要素内容一目了然,有助于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快速归纳争议焦点、优化庭审流程、厘清裁判思路、准确引用诉辩意见,切实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提高裁判文书的精准性、规范性。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中心应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作,共同开展示范文本的宣传、推广、指导应用工作,提高示范文本的认同度、普及度,推动司法审判质效的持续提升。
做好示范文本应用反馈。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中心及律师等法律工作者,要持续关注示范文本的推广、适用情况,积极总结适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主动向人民法院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共同做好经验总结,以便进一步提升示范文本使用体验。
全市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中心、各位律师等法律工作者,推进示范文本应用,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提升司法服务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诉讼权益的重要举措。让我们携手共进,积极响应倡议,共同推进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应用、推广!
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家口市司法局
张家口市律师协会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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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立案庭
编辑|龚泽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