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凌晨,一男子驾驶一辆临牌新车在杭瑞高速复兴收费站通过违规操作逃缴通行费。贵州省交通执法六支队八大队及时将其查获。驾驶员补交了车辆通行费,同时被实施行政处罚。


涉案驾驶员、车辆。

当天凌晨,八大队值班员接到杭瑞高速煎茶收费站报警,有人·在复兴收费站通过手持OBU刷取进站信息,被高速经营单位现场值守人员查获。八大队当晚立即出警并立案调查。经调取视频监控显示,一辆白色客车在到达复兴服务区后,通过违规手段,实施逃缴、少交车辆通行费行为。

据调查,驾驶员刘某是南京市人,驾驶临牌车辆从安徽六安北站往遵义方向行驶,到达德江辖区后,为逃缴通行费,通过违规操作刷取复兴收费站进站信息,逃缴1000多公里通行费704元。

贵州省交通执法六支队八大队对其立案调查,在确凿证据面前,驾驶员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同时,交通执法人员还对其开展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八大队责令驾驶员补交通行费,并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文/图 许龙涧、田宏艳)

以案说法

《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关于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 车辆驾驶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驾驶车辆出入收费高速公路,不得有下列妨碍高速公路交费通行秩序的行为:

(一)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责令交纳车辆通行费,可以处以应交车辆通行费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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