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

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

关于征集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线索的公告

广大游客朋友、各旅行社(含营业网点):

为全面提升我市旅游服务质量,规范导游执业行为,杜绝强制消费现象,切实保障游客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专项整治行动。现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公开征集问题线索。

一、整治重点

(一)导游乱象问题

未取得导游证或伪造、冒用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的行为;导游强迫或变相强迫购物、兜售物品的行为;带团过程中随意变更行程,增加、减少旅游项目的行为;导游服务态度恶劣,对游客进行言语侮辱等不文明行为。

(二)强制消费问题

旅行社及导游在旅游过程中以各种方式诱导、强迫游客消费,包括但不限于购物、自费项目等;实际行程与合同约定不符,包括但不限于价格欺诈、捆绑销售景区联票、违规设置“园中园”收费、服务标准未达合同约定等;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问题。

二、投诉举报

1.投诉渠道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2.举报渠道

举报电话:0533-2287032(工作日8:30-11:30,13:30-17:00)电子邮箱:swhzflyk@zb.shandong.cn

3.证据提供

举报材料要求列明举报人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被举报对象、举报事由。有关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旅游合同、发票、行程单、线路广告、照片、录音、录像等)要确保真实、完整、合法,并与投诉事项直接关联:

书面材料:旅游合同、费用票据、行程单等;

音视频证据:录音、视频等原始文件,拍摄时间、地点及场景说明(附文字说明关键内容);

聊天截图:应包含对话双方账号信息(微信昵称、手机号)、显示完整对话内容及时间,不得删减或拼接,需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形成完整证据链。

欢迎广大游客和社会各界积极提供线索,对无证导游、强制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我局将依法核查每一条举报信息,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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