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真实姓名为“朱雀玄武敕令”的小伙引发网友热议。


朱雀玄武敕令的身份证。图/受访者提供。

4月25日,湖南郴州人“朱雀玄武敕令”小朱告诉潇湘晨报记者,2001年,他出生时父母为其取名朱云飞,2024年5月改名“朱雀玄武”,2025年1月改成现在的名字,2025年4月已经申请改名“周天紫薇大帝”。

小朱说, 他出生在农村,村里有两个人叫“朱云飞”,他不喜欢撞名,长大后,他了解到很多人都叫朱云飞,他就改名了,“朱雀玄武”是他在喜欢的一款游戏中的用户名。第一次改名后,他还不满意,于是在名字后又加了“敕令”两字,他认为这两个字有着平安、吉利的寓意。

平时,身边的人都叫他“朱雀”、“玄武哥”,他也很少会跟人报全名,除非对方问起,对方一开始都以为开玩笑、不相信。小朱说,自己目前以打零工为生,此前好几次面试工作被拒绝,小朱认为是因为自己的名字。同时,目前正在准备参加今年高考。


小朱于4月16日提交了第三次改名申请,显示正处于预审状态。网络截图。

“主要是想起个比较特别、有创意、与众不同的名字。”小朱说。他告诉记者,两次改名都取得了父母的同意,“他们没什么文化,不在意这些”,但是父母还是叫他“云飞”。

小朱的母亲姓周,他第三次申请改名还没有告诉父母。小朱说,第三次要改的名字,灵感来源于传统文化中的“紫薇星”,有着尊贵的寓意,而在后面加上“大帝”二字,是想名字听起来“更霸气”。

小朱称,第三个名字申请已经提交,目前还在审批中。小朱因为名字走红,他也关注了网友的评论,很多人说他“不正常、神经”,对此,小朱说,“名字是名字人是人,不可能说你叫这个名字你就是这个人,而且从传统文化的角度来看我的名字,还是挺合理的。”

有网友质疑小朱为了“起号”,以改名的方式炒作自己,对此小朱予以否认,“我对当网红不感兴趣,我也不喜欢露脸。”

据了解,姓名的选取和更改均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指导约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各地公安机关对于姓名变更的受理也有一些明确要去,湖南政务服务网显示:公民有下列理由之一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变更、更正姓名:(一)变更姓氏为随父姓或者母姓或者其他直系长辈血亲姓或者其他扶养人姓的;(二)宗教名与世俗名改换的;(三)收养或者解除收养、父母离异或者再婚等原因需要将子女姓名变更的;(四)在同一学校或者工作单位内姓名完全相同,给生活、工作带来不便的;(五)姓名用字实属不雅,字音字义有辱人格的;(六)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七)因户口登记机关工作失误,造成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记载的姓名不一致的;(八)有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公民申请变更、更正姓名的,新命名、更名的人名用字应当使用《通用规范汉字表》中的字。

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介绍,姓名是否“违背公序良俗”并没有非常清晰的界定,如果姓名明显带有侮辱、歧视、宣扬违法等色彩,肯定是不能申请登记和更改的。当事人小朱多次申请改名,目前公安机关不予受理,如果小朱不认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 过往案例

济南“北雁云依”案成指导性案例

在2017年11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一批指导性案例里,有一起为了给女儿取名字而将公安机关告到法院的案例。

2009年,济南市民吕某给女儿起了一个既不随父姓、也不随母姓的诗意名字——“北雁云依”,在办理户口登记被拒后提起了行政诉讼,要求判令确认被告燕山派出所拒绝以“北雁云依”为姓名办理户口登记的行为违法。据悉,这也成为全国首例姓名权行政诉讼案。因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该案于2010年3月被中止审理,2015年4月,当地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北雁云依”要求办理户口登记的诉讼请求。

此次最高法将此案列为指导案例,旨在明确公民选取或创设姓氏应当符合中华传统文化和伦理观念。仅凭个人喜好和愿望在父姓、母姓之外选取其他姓氏或者创设新的姓氏,不属于相关法律中所规定的“有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来源:综合潇湘晨报、新华社等

原标题:《小伙取名“朱雀玄武敕令”,申请改名“周天紫薇大帝”遭驳回!还记得“北雁云依”案吗?》

栏目主编:顾万全 题图来源:上观题图

来源:作者:施薇 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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