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拾滞留高峰的国民党残军
黄兆林
1949年12月1日,我以高峰乡接收组长的身份,带领龚家玫、凌育才、卢汉朝等10多人进驻高峰乡公所。当时鬱林县虽已解放,但在高峰乡一带还滞留有一些国民党的残军。当晚7时左右,有群众来报:在与桂平县交界的一个村里驻有一个团的国民党军队,放话要求人民政府派人去谈判投降。这小村离高峰乡人民政府有五六里远。我派龚家玫、黄廷祐连夜赶去。国民党军队派了3个副官出来,一看我们去的人像是老百姓,既无印章也没有什么能证明身份的文件,遂不愿缴械。
10时左右,我们正在研究如何应付,圩上来了4个解放军,我们高兴极了,龚家玫用“来人话”与他们联系,他们知道离高峰不远,立即同意与我们一定去招降这股国民党军,由龚家玫、黄廷祐带路。
晚 12时左右,那股国民党军在4个解放军的押解下回到高峰圩,卸了枪机的枪械集中在圩亭,一问是一个整营加一个团部,约300人,有马有炮。稍停,又起程去蒲塘石山村交403 团团部处理。
第二天(12月2日)中午时分,高峰圩外一片喧哗,有人报说有几个国民党军从大洋过来,在罗平村被群众围堵,那几个兵仍带着武器,村民也只能若即若离地追赶。我们即跑出圩,但见罗平村周围的小山丘上全是群众,人声鼎沸,4个士兵被吓得慌不择路,在稻田里蜷缩着边防边向圩里来。我和龚家玫上前,说我们是接收组的人,缴械投降后保证你们的安全并送到蒲塘处理。其中一人是班长,说他们愿交枪。回到乡公所细问,原来是一个班,共缴得机枪一挺,冲锋枪一支,步枪2支及手榴弹等。这4个士兵都是容县、北流人,要求回家,我们当即派人送他们去蒲塘交由 403 团团部处理。
是晚7时左右,来了两个罗平村的绅士人物,声称缴获的枪支是他们围堵的功劳,要给他们一份,否则今晚要来攻打,被我狠狠斥责而退。我们初来乍到,脚跟未稳,乡公所仅一个铺面无坚可守,如果罗平村真的来人闹事总是有些麻烦,但我们有缴获的机枪和冲锋枪,也壮了胆。我们全部上好子弹,半醒半睡过了一夜。
第二天朱世维从沙塘过来,我们向他汇报了情况,朱世维即通知各村旧村长来开会,责令他们维持地方治安,等待人民政府安排,并针对“罗平事件”说:“国民党的枪支一律由人民政府收缴,要分份是威胁人民政府。敢和新政权作对,我们就要开杀戒。”这些旧村长唯唯诺诺,罗平村那些绅士也不敢再闹了。(完)
2001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