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水利部今天(25日)启动黄河流域检察公益诉讼协同平台,决定自今年4月起,联合开展为期一年的黄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专项行动。专项行动聚焦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脆弱这个最大的问题,对水资源管理、河湖库管理保护、水土保持监管等领域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打好黄河保护治理攻坚战,推动黄河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落地见效,更好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本次专项行动地域范围为黄河流域,具体包括黄河保护法所指黄河干流、支流和湖泊的集水区域所涉及的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内蒙古、山西、陕西、河南、山东等省(区)的相关县级行政区域,重点排查整治以下违法行为:
- 水资源管理领域。主要包括:未经批准取水或者未按批准条件取水;未经批准建设取水工程或者设施;拒不执行取水量限制决定;未按规定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取水计量设施不合格或者运行不正常;地下工程建设对地下水补给、径流、排泄等造成重大不利影响;黄河干流、重要支流水工程未将生态用水调度纳入日常运行调度规程;高耗水工业和服务业用水单位用水超过强制性用水定额,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节水改造等。
- 河湖库管理保护领域。主要包括:围湖造地,非法围垦河道;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光伏、风力发电场等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填埋固体废物,违法修建尾矿库,违法侵占水库库容;非法占用黄河备用入海流路;在黄河流域干支流骨干水库库区采用网箱、围网和拦河拉网方式养殖。
- 水土保持领域。主要包括:生产建设项目存在的“未批先建”“未批先变”“未批先弃”“未验先投”等水土保持违法行为;开办生产建设项目造成水土流失不治理或者治理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拒不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造成水土流失危害等。
- 其他领域。水工程管理、蓄滞洪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包括:影响河势稳定,危害大坝及其附属设施、河岸堤防等水利工程安全;蓄滞洪区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未批先建或批建不符等。
对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以及行政执法后不足以弥补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损失的案件,行政机关将及时移送同级检察机关。黄河水利委员会及其所属省级管理机构、省级水利部门可以对重大违法案件挂牌督办,或联合同级检察机关共同督办。对于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重大案件,最高人民检察院、水利部将联合挂牌督办。
(总台央视记者 程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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