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4月25日讯 4月24日,三明建宁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决定任命:

卢永强为建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冯国绍为建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决定免去:

吴建荣的建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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