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市检察院集中一天时间,举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读书班活动。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颖作开班动员,主持交流研讨会并讲话。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各部门负责人、青年干警代表参加学习。


读书班通过领读领学、交流研讨、集中自学等方式,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八项规定》《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摆脱贫困》《习近平在宁德》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宁德工作期间研究制定的《关于地委、行署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若干规定》《关于党政机关廉政建设的若干补充规定》等,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有关典型案例通报,并赴郑长璋事迹展陈馆、蔡威事迹展陈馆开展现场教学。


会议指出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作风问题直接关系司法公信力,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政治深意,深刻认识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从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宁德检察落地生根。

会议强调

要准确把握学习要求,一体推进学查改,在转变学风上见行动、让改进作风可感受、严明纪律成自觉。坚持带着感情学、原原本本学,从“宁德故事”“宁德实践”中探寻思想之源、理论之光,从原著原文中领会精髓要义;坚持带着问题、蹲点调研、开门纳谏,紧密结合当前市委巡察工作要求,聚焦检察高质效履职需要,奔着问题去、盯着问题改,举一反三、系统施治,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评判,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让群众真切感受到作风建设带来的新变化。

会议强调

要坚持学以致用,把作风建设与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要求紧密结合,以优良作风服务大局、维护稳定,持续做好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展现检察机关的责任担当;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常态化开展案件评查、督察检查等工作,促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传承弘扬“滴水穿石”“弱鸟先飞”精神和“马上就办”等优良作风,加强和改进综合管理,提高机关运行效能;广泛组织开展辩论赛、庭审观摩、推门评庭等实战化岗位练兵,不断提升检察干警履职本领,真正把学习教育成果体现在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上。

供稿:市检察院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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