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出台《助力冲击“千亿主城”、打造“幸福标杆”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海陵新实践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行动方案》。该行动方案从保障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生福祉、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方面,推出4方面13条行动举措,持续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在高质量服务保障经济发展上展现“法院作为”。明确了法院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服务统筹区域协调发展、保障和助推乡村振兴、服务促进市场消费等方面的具体工作任务,确保全区发展大局推进到哪里,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
在高质量服务保障社会稳定上体现“法院担当”。通过狠抓“融合法庭”建设、打造海陵法院“多元一体·审调融合”3.0版本、依法规范新就业形态用工、深化 “勿忧酬”劳动争议化解品牌等举措,以司法公正引领社会风气、以有力维权促进有效维稳。
在高质量服务保障民生福祉上做出“法院贡献”。深化司法便民利民举措、减轻困难群众诉讼负担、坚持善意文明执行,妥善办好每一个民生“小案”,让更多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温暖。同时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以公正裁判树立行为规则、引领社会风尚,助力增强全民法治意识。
在高质量服务保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上提供“法院方案”。针对房地产风险、经济金融风险,通过探索房地产领域示范诉讼机制、建立“法院+住建+工商联+镇街+房地产行业协会”联合工作专班、加大涉金融债权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执行力度、深化运用“预查废”机制等方式,切实维护海陵经济社会稳定。
下一步,海陵法院将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实施意见落实落细,充分发挥司法护航作用,立足审判执行职能,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海陵新实践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本文刊载于2025年4月21日《江苏经济报》
作者 吴嘉臻
海陵法院